劳务关系受伤补偿协议?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有经济补偿吗?

劳务关系受伤补偿协议?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有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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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请问我一朋友在工商局干了7年临时工被辞退,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吗

如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应该给予紧急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签订合同了吗?

Q2: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或者要求降低原福利待遇才续签合同的,是需要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职工不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就终止,并非解除。上面的条文意思是说,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单位在维持或者提高原合同约定的条件提出续签,劳动者不同意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除此以外,终止劳动合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原则上有经济补偿,除非是用人单位提高待遇而劳动者还不同意续签才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到期)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如果是自己不续签的话,肯定没有补偿。

合同到期,如果你要求继续签合同而公司不签,是有经济补偿的。

合同到期,如果公司要求继续签合同而你不签,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那得看是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是单位,那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规定应该是《劳动合同法》40条左右的规定,你具体看看吧。如果是你提出的,那单位是不必支付经济补偿的。

Q3:劳务关系被辞退有经济补偿吗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的区别如下:第一,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

第二,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5000元为起征点。而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

第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除时的赔偿方式不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提前申请或通知,企业解除时,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劳务合同可随时协商解除,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不用提前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Q4:被单位公告解除劳动关系,有经济补偿金吗?

有,你在单位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依此类推。

要看具体解除的原因。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看你什么情况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公司有相关的证据,你违反了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相关证据,就有可能违法解除,这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另外如果公司以劳动法第四十条解除,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情况: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Q5:解聘劳务派遣人员需要支付赔偿金么

这个需要看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是什么,如果理由合法且在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内,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则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