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起诉状?劳动合同不正规,起劳动纠纷时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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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合同有法律依据吗?
入职即构成合同关系,否则用人单位是违法的
前几天我发了一个帖子,和你相同的情况的一个案例,有人事专家的解答!
Q2:关于合同劳务纠纷
我认为你亏多了,你自己权衡一下: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得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买社保,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在校生暑期短工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一般劳务关系
2,这种中介其实就是骗子公司,建议你报警,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Q3:劳动合同诉讼依据劳动合同法还是劳动法?
劳动法是调整广义和狭义劳动关系的一个法律,规定了劳动基本法律原则;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的劳动关系范围会狭窄一些,内容更加详细,是特殊的合同法,优于合同法适用。因此很难说哪个更加重要,在劳动诉讼中它们的关系应该是互补的,能够同时适用。
1、我国劳动法立法目前立法很不完善,目前一般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2、、不过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该依照《劳动合同法》处理劳动合同案件;然而从性质上来看,《劳动合同法》实质属于《劳动法》的一个下位法,应该按照《劳动法》的原则来处理。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两部法律互为补充。如果一定要分主次的话,劳动法为主,合同法为辅。
劳动合同诉讼适用劳动合同法,祝你好运。
劳动诉讼依据劳动法。合同法则是劳动法的一种补充,[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那就是依据合同法]。
现在起诉,适用《劳动合同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
Q4:劳务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有相关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贵公司可以拿着劳动合同和贵公司的详细信息、与该员工的具体情况的证据去你们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我想要带上你们和那边的工作合同,还有工资单据什么的,回来后拿上你们和国内中介公司签的合同,应该就能告中介公式了。
最好你们打电话回家,让家里人找当地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谈谈你们的情况,问问具体要带什么证据材料,高中介公司什么罪名,大概可以获赔多少。具体问清楚后再回来吧。这样应该更有把握。
Q5:劳动合同不正规,起劳动纠纷时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不正规,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不正规的部分因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自然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合同条款有效,明白了吗?比如第一款规定合同期3年,是合法的条款;第二款规定每周上班6天,每天工作8小时。因为超过每周40小时,所以无效。但是3年劳动合同期限这款是有效的。
不正规太笼统了,是签订内容不正规还是签订程序不正规?内容不正规就要看劳动合同是否有违法内容,如果有那就是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如果争议内容正好是无效部分就要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处理
有的合同是有损被雇佣方利益的,具体要看有没有劳动纠纷的责任方主要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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