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到期续签?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务合同到期续签?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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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应该有补偿

不会。属于合同期已满。不用担心。

1、劳动合同的终止分两种情况

——合同到期单位同意续签,劳动者不愿意签,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劳动者愿意续签,用人单位不同意签,用人单位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你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解除或续签,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满一个月以后就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时候离开公司就属于解除劳动关系而不是到期终止。

3、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4、按上述规定,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是你最好的辞职理由,按此理由辞职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既然没签,就不存在合同关系。没有合同谈何补偿。

合同期满,合同关系解除,权利义务终止!不会承担任何责任,除非合同没按规定履行或履行未完成!

公司没有补偿责任

Q2:派遣工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有补偿吗?

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那么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待遇(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那么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后,属于合同履行期满,用工单位不用支付补偿费用。用工单位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让劳务公司与你们签订一个月的合同。

劳动者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

Q3:合同到期,可以不续签合同吗?公司会赔补偿金吗?

合同到期,公司降薪,可以不续签合同,公司会赔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均应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你好,我是律师。 对于你的问题,我现在进行回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你是可以要求单位给与你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继续与我联系。 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记得采纳啊

Q4: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最普遍的介绍:合同问题

特点是什么:到期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劳动合同法

其它含义:不续签,不违约。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没有赔偿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发给经济补偿金。不要写辞职报告,否则会使劳动关系复杂化,很可能就此理由而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其他问题最好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本人不了解情况不能妄加回答,建议你到劳动保障局的下属机构劳动监察大队去解决,程序很简单,直接找他们就行,这是非常便捷的途径。

补充:公司不续签合同才应该发给经济补偿金。

Q5:劳动合同期满后工人不续签合同是否有相应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见,劳动合同期满后工人不续签合同是有相应补偿的。

是否有相应的补偿要依情况而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的。

不需要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公司提出续签合同并不降低合同待遇的,工人如果拒绝续签合同,那么公司就没有义务支付工人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