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能否约定试用期(劳务合同有试用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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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合同有试用期吗
没有。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Q2:劳动合同可以仅约定试用期这句话不正确吗
劳动合同主要约定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彼此的权利及义务,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中的一个条款。如果用工低于三个月,那么是不允许约定试用期的,如果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也是不允许再次约定试用期的。
劳务合同是否约定试用期,在劳动法系没有法律规定。从合同法解度理解,是可以约定试用期的,只要是依法存立,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不违返法律法规与行政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结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定约束力。
Q3:请问,劳动合同可不可以订立,在试用期间,不足一个月的,不给工资?这种条例有没有法律效益!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你所提问的问题,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工作不足一个月的不发给工资的条款.因其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的劳动获得报酬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撤销或变更该条款,或者由劳动者依法主张该条款无效.
做老板,也太扣了吧,您可以有几天的培训没工资还可能,干了二十多天没有工资怎么可能,可以发工资的70-80%,
劳动合同不可以订立,在试用期间,不足一个月的,不给工资
没有法律效力。新的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协议要与劳动合同一同签订,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合同上约定的工资的80%。不足一个月的,要按照天数计算工资。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地方法规对试用期做出更加严格限定条件的,按地方法规执行。
Q4:劳务合同是否可约定试用期
如果确实是劳务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问题。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调整。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可以协商一致确定。如果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Q5:用工单位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约定试用期吗
这个是可以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因此如果之前没有和该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仅有劳动派遣关系,可以约定试用期的。
不过建议这种情况考虑不约定试用期,毕竟你们单位对劳动者有一定了解。因为劳动派遣在劳动合同法中有严格限制,如果你们之前的劳动派遣关系不符合劳动法的强制规定,有可能会将之前的劳动派遣关系认定为劳动关系。所以要权衡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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