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务合同百度文库?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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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合同签订
就你叙述,回答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公司的合同与你手上的不一样,则说明公司已经篡改劳动合同内容,构成违法。
2、劳动合同应该是两份原件,如果不是原件,劳动者应该拒收,同时拨打电话12333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如果员工没有过错在先,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违法辞退你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4、员工单方向公司辞职,只要依照《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做就行。具体是,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递交辞职的通知,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次日就可以向公司提出办理辞职的手续,公司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否则公司就是违法。
公司是对的,合同一试两份,没有到一年辞退你需要赔偿两个月的基本工资,员工没有到合同期需要提前30天告知公司,让公司好招人,
两份原件是对的,甲乙双方给以份。合同没到期辞退员工的,那要看具体是员工的问题,还是公司的问题。如果是单位,单位应当给予一些经济补偿,经济补偿要看 你在公司工作了多长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是N+1计算。如果员工没到期辞职的应该提前一个月向单位递交辞职报告。
需要签订合同的,与公司有纠纷,得看纠纷的性质,如属于劳动纠纷劳动部门可以受理。如是股权纠纷就需要向法院起诉了
首先,关于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公司的做法是对的,你的理解是错误的。你所担心的问题是不存在的,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一方对劳动合同的私自涂改是无效的,涂改处是需要双方签章或摁手印的,任何一方如果对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存在疑义,均可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申请认劳动合同的有效性。所以,你大可放心了。
其二,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的问题。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均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合同期内,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应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劳动者自己辞职的,须提前30日向单位提出申请,且没有经济补偿。
一般都是两份原件,甲乙双方各一份
单方面更改,肯定是不合理的,也不可能!
合同未到期,公司辞退员工
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员工未到期辞职,提前一个月申请即可!
Q2: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首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具体合同条款可以参考网上的劳动合同范本,当然有当地劳动局出的合同范本就更合适了。
第二,合同不需要购买。员工方面只要签字即可,一般是一式两份,当然一些特殊行业需要一式三份,还有一份到劳动局备案。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一般单位现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大多数人对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相关人士政策不特别了解,在签订合同时总是心存顾虑。 那么劳动合同因该怎样签,签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要特别注意下面几件事: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一边倒合同不能签。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所以,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在求职时面对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出的劳动合同文本,心里可能有很大的意见,但因怕得不到工作,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有的人委婉的提出意见,往往被用人单位拒绝后,也不敢再坚持己见,只好委屈求全的在合同时签了字,先得到这份工作在说。 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是表示自己对这份合同认可,并愿意遵守和履行这份合同的行为。如果拿不出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采用了胁迫或欺诈的证据,就只能被认定为这使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为,就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该怎样签订?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和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是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6、在不能肯定你工作的公司各方面都比较符合你的要求的情况,尽量一年一签。
zhw8913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一般单位现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大多数人对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相关人士政策不特别了解,在签订合同时总是心存顾虑。 那么劳动合同因该怎样签,签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要特别注意下面几件事: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一边倒合同不能签。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所以,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在求职时面对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出的劳动合同文本,心里可能有很大的意见,但因怕得不到工作,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有的人委婉的提出意见,往往被用人单位拒绝后,也不敢再坚持己见,只好委屈求全的在合同时签了字,先得到这份工作在说。 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是表示自己对这份合同认可,并愿意遵守和履行这份合同的行为。如果拿不出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采用了胁迫或欺诈的证据,就只能被认定为这使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为,就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该怎样签订?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和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是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6、在不能肯定你工作的公司各方面都比较符合你的要求的情况,尽量一年一签。
zhw8913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签后未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给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给自己,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Q3:关于和公司的劳动合同
楼上的律师显然不熟悉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算起(晚于2008.1.1入职的按照实际入职日算起)到合同到期日(2010.5.11)止,满二年半不满二年半,应当支付你二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能证明你是在2008.1.8入职的,那么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支付2008.2.8到2008.5.11之间至少三个月工资的双倍工资。
【经济补偿 终止 免责】《劳动合同法》按照下列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按照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合同文本不合法
1、劳动强度未确定;时间未确定,说双方协商即给了雇佣方莫大权利可克扣工资的空间。
2、质押2个月的工资,属于法律命令禁止的行为,只是通过另外一种方式实施的质押
3、放弃福利待遇(养老、医疗...)这也是劳动法禁止的;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
但;这样的合同类似的太多,没有人真正出面管;
从法律角度出发,这只是一个制约你的合同,根本不是一个平等的合同!最终,你也不会拿到该合同原件保存,因为合同本身就不合法律条文的规定,也就是见不得光;又怎会让你拿着到处....
Q4: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是需要什么资料
你应该提供辞职证明给新单位,其他东西就不用了。除非你的新单位有特别的户口要求,一般就业与户口无关。
主要是保险与户口有关系,因为如果这个地方给你上社保,你原来的应该转回来,不知你是否关心这个问题。
什么交公司内部的劳动合同??难道是在劳动合同外,又签订了什么合同吗? 1、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签,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如果是个内部的合同,规定了一些违法的情节的,对于这些内容是无效的;如果是基于胁迫、欺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效力是有问题的。
Q5: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1、这样的话合同有效力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虽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但该合同并不当然无效。如果你能举证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动部门就可以要求公司拿出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拒不提供,那么就视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2、2个月的工资和12月份的奖金还能发下来吗?
当然能,公司不按时支付工资和奖金,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找什么地方投诉?
找当地劳动局投诉,如果投诉后未得到解决,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补充:劳动争议仲裁从去年5月1日起就不收费了;劳动争议诉讼统一按50元收取。需要的材料大概包括《申诉书》、身份证明、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等。向劳动部门投诉需要的材料也差不多。
1、现在的劳动合同不需要一定在劳动部门备案了。
2、你说与单位签订的是假合同,但如果你没证据证明,那就是真合同了。
3、如果你想离开了,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到时候单位自然就把合同拿出来了,如果不拿出来,你还可以得到从上班时起第二个月到辞职期间的双倍工资呢。
4、他说劳动部门有熟人,怕啥,难道他们就敢违法乱纪。
5、至于你获得的补偿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单位没按规定给你办理社会保险,你可以获得从上班之时到辞职期间的由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金的补偿。
第二、如果单位不能出具你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那单位就要对你支付双倍的工资。
第三、你还可以得到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
1、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单位不给你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但并不影响合同生效。
2、对于单位不应付的工资的,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每月支付一次劳动报酬,单位拖延不发工资和奖金的行为是违法的。对于该行为,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