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劳务合同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劳务工辞退有没有赔偿)

退休人员劳务合同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劳务工辞退有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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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怎么补偿员工

那么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的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1、根据你的描述,完全是单位原因造成你们离职的,单位已经提前三十天通知了,就没有一个月代通金了;

2、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按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从法律上讲,除经济补偿金外,无其他补偿,除非单位愿意多给。

以上请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根据自己的情况,去看吧,希望你能尽早解决问题

1劳动关系证明,最有力的是劳动合同。2工龄证明,最有力的是劳动合同。3工资证明,最有力的是,以公司名义给你发放工资的银行卡来往帐目清单。4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最有力的是辞退通知。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Q2:劳务工辞退有没有赔偿

不一定是 劳务工只不过福利是通过劳务公司到达劳动者手里。他是劳务公司的员工,只不过不是在劳务公司工作而矣。

劳务工是指没有常住户口,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工人

招用劳务工的条件是:

用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生产条件;②具有按期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能力。

劳务工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招用劳务工的程序是:

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之前,应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招工理由、招工人数和招工地区。

②劳动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与劳务工在上岗之前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需对劳务工进行培训或试用,应在培训或试用之前签订劳动合同。

③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内,用人单位应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

根据上海用人单位多年来招用劳务工的实际情况,这里应特别强调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不得收取报名费及押金,不得将暂住人口管理费和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金转嫁给劳务工负担,不得强制劳务工向本单位投资。

也每个具体说明,你有没有签订相关合同?人家为什么辞退你呢?

首先你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如果未果,你可以去劳动局监察大队去告发!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说法的。但是你没有说清你签合同多长的具体情况!所以,对赔你工资的问题是一个月还是半月我无法回答!不过你只要找了劳动仲裁部门和劳动局监察大队你一定可以维护你的应有的权利的!希望你好!

应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Q3: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能否要求被用工单位赔偿?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首先看你们的劳务派遣合同,如果合同期约定的是两年,用工单位可以辞退你。 如果约定的用工期间未到,用工单位无故辞退你,可要求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1、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你首先必须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按规定协议中有岗位、工资、期限、违约责任等约定。

2、用工单位无故辞退你,属于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即违约退回到派遣单位,甚至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应该赔偿的所有费用应当按“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方承担。

3、“劳务派遣协议”违约及责任追究,你不用管,你只须关注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也应该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你可以就用工单位违约辞退为由,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要求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劳动仲裁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仲裁申请的“被申请人”应该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可作为应负连带责任的第二被申请人参与仲裁,也必须执行裁决书裁定的意见。

6、你的仲裁申请和法律依据充分,仲裁程序合法,应付给你的经济补偿金一定能拿到,最后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

Q4:劳务合同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对于劳动者在劳务工作的过程中,存在违法的行为,或者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只要在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Q5: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期内被辞退可以得到哪些经济补偿?

我来回答:

1,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它的义务是为你找到接收单位,你的义务是履行好工作职责;

2,你和工作的公司,仅仅是劳务关系,仅仅有支付你工资的责任;

3,社保的缴纳不分是否为劳务,统一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

4,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中,对工作的岗位有要求,那么该派遣公司有责任为你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也可以因外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你相应的补偿;

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未缴纳社保的行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无法定条件,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0、41、42、46、48、87条

你的问题很多,我觉得值得用法律途径解决的也就扣除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