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华顺劳务派遣?东莞劳动局电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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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东莞劳动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局)电话12333。各地劳动局电话一般统一为12333,也可以直接电话当地劳动局稽查大队;
二、举报的方式还有其他,例如:
1、到就近的劳动局窗口去提出投诉,需带上相关的材料证明;
2、找到网上投诉的网址,提交资料进行投诉,在线的人员会为其解答;
3、直接拨打12333进行投诉。
扩展资料:
保障未按时支付工资的职工权益的方法:
协商解决
对劳资双方来说,直接协商劳动争议问题并不是必要的程序。双方可以谈判,也可以不谈判,完全是自愿的。
申请调解
当事人已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办理劳动争议调解手续。调解程序也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调解协议不可执行。当事人一方后悔的,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起诉处理争议的,必须办理仲裁手续,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Q2:东莞劳动局电话多少
现在已经没有劳动局了。合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东莞那边现在叫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有关于劳动父母的问题可以打劳动监察支队的电话:22618669 负责人:邓焕洪
劳动监察支队职能:
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劳动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劳动和人事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镇街人力资源、劳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的政策、制度和执法规范;依法受理举报投诉;
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重大案件;
组织劳动执法大检查和年审;处理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扩展资料
劳动纠纷方面可以拨打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电话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办公电话:22203614 主任(兼院长):方厚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职能: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和培训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审工作;
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参考资料: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
参考资料: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Q3:东莞市顺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1年3月5日在南城順發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我面試文員也交了40元錢,然後就沒了下文。南城順發勞務派遣公司,是騙子公司!
我今天也这样哦 我交了四十元钱`````然后我改变主意说我不做,他就不退给我了!着是骗人的不啊?
也就你们相信那些,凡事找工作,要让你交任何费用的,都不是真的,都是骗人的,以后得记住 了,找工作要上正规的人才市场或网上投简历,一旦遇到收取费用的,都不要去了。
Q4:东莞劳动局咨询电话是多少?
东莞市劳动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电话:2203611) 劳动就业科(电话:2203620) 职业技能培训科(电话:2203619) 劳动关系科(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庭)(电话:2203613) 劳动监察科(挂市劳动监察大队牌子)(电话:2203612) 人事监察科(电话:2203623) 市劳动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育兴路101号 电话:22203612Q5:东莞市劳动局咨询电话是多少?
东莞市劳动局内设职能科电话(一)办公室(电话:22203611)
负责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发展预测工作;负责劳动领域地方性规章的草拟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文电、档案、新闻、信息、保密、财务、房管、保卫、接待等文秘和行政事务工作;承办有关法律事务,统筹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人事监察科(电话:22203623)
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拟定劳动系统在职人员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党组的日常工作;在党组指导下开展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共青团、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和劳动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电话:22203608)
负责对本系统财务的综合平衡、监督管理;编制、审理本系统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负责系统内部的财务审计和统计工作。
(四)劳动争议仲裁院(挂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电话:22203614)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开展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立案和审理;做好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化解劳动纠纷;负责组织劳动仲裁员进行业务培训,监督和指导仲裁分庭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统筹安排仲裁分庭人财物等资源配置,提升全系统仲裁工作效能;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劳动关系科(电话:22203933)
综合管理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制定各类企业调整劳动关系的政策和工作措施;负责劳动合同鉴证;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企业职工工资宏观政策,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收入调节的有关政策,协调企业人员工资报酬分配关系;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指导实施有关职工福利政策。
(六)劳动监察科(挂市劳动监察大队牌子)(电话:22203612)
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监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企业劳动年审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
(七)信访科(电话:12333)
受理劳动信访案件,向有关部门转办信访事项;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相关的信访案件;开展劳动信访调研,提出解决劳动信访和劳资纠纷有关问题的建议;建立健全劳动信访工作制度,交流劳动信访工作经验,培训劳动信访工作人员;检查、督促和指导镇区的劳动信访业务。
(八)劳动就业科(电话:22203620)
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就业的基本政策,研究和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工作措施;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发展,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综合管理各类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机构和涉外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外省市在莞设立劳务办事处的审批、管理;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指导和监督实施政策性就业安置和调配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招用合同制职工的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统计工作。
(九)职业技能培训科(电话:22203619)
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拟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的规划、政策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和组织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体系,综合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机构;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指导和综合管理市技工学校。
(十)政策法规科(电话:22202699)
组织拟定我市有关劳动的地方性规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全市劳动执法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承办有关法律事务,统筹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负责劳动普法和法律咨询工作;组织法制调研和参与综合性政策调研;负责企业劳资人员劳动保障法制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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