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中方初中学费(本人的与日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一年,签证也是与合同时间相近同时下发的,眼看着马上就要到期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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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出国劳务在日本 三年但是一年零三个月就不干了 公司告诉我管理费是一次性收取的不返还 还要赔偿公
所谓的面向“赴日劳工“的”管理费”实际上是变相的面向“赴日劳工”收取的“保证金”。
而这种保证金是违反国家规定的。所以,海外劳务中介公司只能起了一个什么“管理费”的暧昧的名字。
即使是收取“管理费”也不应该向“个人”收取。
因为这个费用应该是向“日本用工单位”收取的。
而且,中国海外劳务中介公司,也确实可以从日本的用工单位收取这笔费用,而且不少。
这样中国的公司是收取了双重的费用,很黑!
可以在中国国内起诉他们。
Q2:日本签证为什么有的人是一年签证,有的人是三年签证呢?那具体条件是什么
跟好多都有关系。比如工作性质,工作类型,工作地等等等等
Q3:一年制日本劳务有么
走研修签证的话,分一年劳务和三年劳务。
你说的一年是有的。
但是需要提醒你,研修一年回来就再无法再回到日本工作。而且是强制性回国。
比如你在今日十月十号到的日本境内,那么明年的十月九号你就肯定要回到中国。日本会有专人强制执行这项规定。
所以你要是想去日本赚钱的话,得有这个心理准备。至于一年还是三年,只有你去之前可以选择。别到时候干了一年没赚到多少就被送回来因为再也回不去日本而后悔。
Q4:本人的与日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一年,签证也是与合同时间相近同时下发的,眼看着马上就要到期了,公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在境内,不论它的国籍是外国还是中国,也不论劳动者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同样不论该劳动合同的订立地、履行地、变更地、解除或终止地在国内还是国外,一律适用《劳动合同法》。
2、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发布),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关于贯彻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若其劳动合同是和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驻地法人)直接签订的,无论其在中国就业的时间长短,一律视为在中国就业;若其劳动合同是和境外法人签订,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在中国境内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不包括执行技术转让协议的外籍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视为在中国就业,应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并办理职业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所以,在中国境内依法办理了就业许可的外国人也适用劳动合同法。
3、因此,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其权利义务是否属劳动合同法调整,关键看该外国人是否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就业许可证,未取得就业许可证的,实践中一般视为非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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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不我不知道你该什么。
不过如果“作一下”之后,走后门在修改过的地方盖个章(相关单位),就没问题了。
得不到任何修改过的证明并且说不通的话,蛮危险的。
这样的还蛮多的,没关系。
而且旅游签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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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基本就这样
望采纳
主动去谈,不能非法滞留打黑工
Q5:出国打工 在劳务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 在日本必须一年一签 现在日本的厂要不行了 倒闭了 才干了一年半
你合同不在手里打官司很难,那些公司也不怕打官司,这种事情赔偿不太可能了,能退给你1年半的费用就不错了
你好!
金晶科技,亏了几十年的企业,能通过中国5大部门成功上市,可以说真是奇迹,现在当官的人都是畜生养的,工人工资1000很低,和低保工资差不多,逼得工人有抹脖子的有跳楼的,在厂里上吊的,事故也很多,就是不上报,这样的企业工人心寒,以前百度有很多帖子现在都删
如有疑问,请追问。
这个你可以请个律师说说,如果你有当时的什么证据的话那就好办些拉
唉 还是找个专业律师询问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