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劳务费(出国劳务去香港、澳门、新加坡,哪个能攒下钱?)

澳门劳务费(出国劳务去香港、澳门、新加坡,哪个能攒下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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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简化劳务人员出国审批手续,逐步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公司”)系指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许可并持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企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劳务人员”系指经营公司按照与国(境)外的机构、企业或个人(以下简称“外方”)所签订的劳务合作、承包工程、设计咨询等合同规定而派出的人员,经营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除外。第二章 护照的申办第四条 劳务人员出国,应向公安机关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以下简称"护照")。第五条 申请办理劳务人员护照时,应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营公司出具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说明;

(二)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和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三)经营公司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第六条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受理劳务人员出国申请,并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经营公司是否具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

(二)劳务人员的身份资料;

(三)劳务人员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第七条 经营公司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招聘的劳务人员申办护照时,劳务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按本办法予以办理。第八条 办理劳务人员护照,应当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交费。第九条 劳务人员办妥出国手续后因故不能出国(境)的,经营公司应当向原发照机关登记备案。第十条 公安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护照办理工作。

对于外方要求时间紧迫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公安机关应当按急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第三章 签证的申办第十一条 劳务人员的签证由经营公司统一通过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外事部门”)或自办单位办理。第十二条 外事部门在受理经营公司签证申请时,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一)经营公司是否具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对经营公司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的审查意见。第十三条 外事部门应公布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签证代办费及各国签证的相应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第十四条 外事部门受理经营公司签证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送至外国驻华使(领)馆。如遇特殊情况,应向经营公司说明原因。第十五条 办理海员、渔工等特殊行业劳务人员的签证,经营公司应按我国及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签证规定办理。第十六条 外事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劳务人员的签证申办工作。第四章 罚则第十七条 经营公司违反本办法的,由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人民币30000元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人民币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个人以出国劳务为名,弄虚作假,骗取出入境证件供本人使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罚。

单位和个人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中,为他人骗取出入境证件编造情况、出具假证明,有违法所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处以人民币30000元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前两款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在对外劳务合作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其所属单位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劳务性质的外派研修生。第二十一条 向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派出劳务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Q2:出国劳务去香港、澳门、新加坡,哪个能攒下钱?

去澳洲国家挣的钱比较多一些,但是办理费用相对比较也会高一些的,办理时间也会长一点,关于你能不能攒下钱, 这么说吧,挣钱多的地方,消费也会高,所以看你自己的消费观念了,既然你想出国打工, 提醒你一下, 一定要找正规的有资质的劳务公司(中介),如果出现什么问题,对你有所保护! 如果你想了解相关的出国劳务信息,你可以了解一下中国万国国际,希望我得回答可以帮助你!

Q3:澳门出国劳务

全国具有输澳劳务经营资格的公司名单

1、 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 江门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

3、 莆田市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

4、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5、 福建中福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6、 福建省对外劳务合作公司

7、 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8、 珠海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9、 漳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0、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1、珠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2、上海市对外劳务经贸合作有限公司

13、泉州中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14、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

15、广州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

16、中国福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7、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为了以防万一,你最好打电话给工商。

Q4:去澳门打工需要多少劳务费,中介费?能退吗?

截至2020年3月,在澳门工作需要劳动力,在澳门劳工被称为政府税,它分为两种价格,对于非熟练工人,一个月300元,对于熟练工人,一个月400元,代理费一般在2500至12000元之间,如果发生代理费,应由运营公司支付,一般不予退还。

出国前还需要支付的费用:

1、体检费:体检可在县级以上医院自行进行,也可由管理公司组织,费用按医院实际收费支付,并留有收据。

2、培训费:根据培训时间长短,一般在150-600元人民币之间((包括教材费和《外派劳务培训证合格证》费),培训费应直接支付给培训中心或运营公司。培训由运营公司在国家认可的有培训资格的海外劳务培训中心组织。培训时间至少应为48小时。

3、护照、签证费:按规定支付。

4、机场建设费:按国家规定支付。

5、打预防针:按防疫部门实际收取支付。

6、与派遣公司所签合同的公证费,按收据金额支付。

扩展资料:

个人申请条件:

中国公民申请劳务输出的必要条件是:第一,专业技术工作应适合海外,专业工作不适合,非技术人员不可能满足要求;二是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和劳动纪律。

第三是拥有健康的身体,能够适应目的地国家的气候条件和工作环境,第四是要有必要的语言能力,特别是直接与外国人打交道的外语水平,但一般来说集体工作者不需要强调外语能力。

签订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文件,受法律保障,劳动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行事。

如有争议,双方应根据签订的合同条款解决,如果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不仅难以处理,还会受到法律制裁。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出国劳务

Q5: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简化劳务人员出国审批手续,逐步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公司”)系指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许可并持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企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劳务人员”系指经营公司按照与国(境)外的机构、企业或个人(以下简称“外方”)所签订的劳务合作、承包工程、设计咨询等合同规定而派出的人员,经营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除外。第二章 护照的申办第四条 劳务人员出国,应向公安机关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以下简称"护照")。第五条 申请办理劳务人员护照时,应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营公司出具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说明;

(二)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和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三)经营公司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第六条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受理劳务人员出国申请,并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经营公司是否具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

(二)劳务人员的身份资料;

(三)劳务人员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第七条 经营公司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招聘的劳务人员申办护照时,劳务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按本办法予以办理。第八条 办理劳务人员护照,应当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交费。第九条 劳务人员办妥出国手续后因故不能出国(境)的,经营公司应当向原发照机关登记备案。第十条 公安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护照办理工作。

对于外方要求时间紧迫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公安机关应当按急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第三章 签证的申办第十一条 劳务人员的签证由经营公司统一通过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外事部门”)或自办单位办理。第十二条 外事部门在受理经营公司签证申请时,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一)经营公司是否具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对经营公司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的审查意见。第十三条 外事部门应公布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签证代办费及各国签证的相应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第十四条 外事部门受理经营公司签证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送至外国驻华使(领)馆。如遇特殊情况,应向经营公司说明原因。第十五条 办理海员、渔工等特殊行业劳务人员的签证,经营公司应按我国及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签证规定办理。第十六条 外事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劳务人员的签证申办工作。第四章 罚则第十七条 经营公司违反本办法的,由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人民币30000元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人民币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个人以出国劳务为名,弄虚作假,骗取出入境证件供本人使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罚。

单位和个人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中,为他人骗取出入境证件编造情况、出具假证明,有违法所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处以人民币30000元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前两款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在对外劳务合作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其所属单位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劳务性质的外派研修生。第二十一条 向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派出劳务人员,不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