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使用方案(劳务派遣有机会转业编制吗?)

劳务派遣工使用方案(劳务派遣有机会转业编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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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有机会转业编制吗??

劳务派遣想要转业编制是很难的,基本不太可能,但并不是没有任何机会,所以可以往这方面做努力,但不要抱有太大的期望。

所谓的劳务派遣,就是个人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由第三方公司劳务派遣至某些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进行工作,但是工资以及福利待遇都是劳务派遣公司制定和发放,保险以及公积金等也是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缴纳,所以劳务隶属关系还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这些因素使得很多人觉得这种合同关系不牢固,随时都可能出现被辞退和替换的危险,所以一旦进入某些系统,很多人就会努力想要转正。

而所谓的转正就是成为正式员工,特别在机关单位和国企等性质的单位,转正获得一个编制将会是大多数合同工的期望,因为只要转正编制后,就能获得和正式员工一样的福利待遇,丰厚的工资以及年终薪酬,同时五险一金也会参照正式员工的标准进行缴纳和享受,最为重要的就是成为了正式员工了,单位就不会因为一些乱八七糟的理由辞退你,就好像获得了一份铁饭碗一样。

但是要如何才能转正编制呢,其实一旦你进入了这个系统,在工作中你就能慢慢摸清这个系统的运行规则和行业规律,你循着这些规则和规律不断的努力,把工作当成终身事业一样,投入自己的热情和努力,还是有可能转正的,但是介于目前的形式来说,转正的可能性还是比较低,但不是没有可能,比如那些抗疫的护士和医生凭借自己的努力也转正了,很多救人英雄也都转正了,所以一切都是有可能的,不要局限于目前的情况,努力拼搏就一定能够看到成果的。

Q2:关于劳务派遣法律新规定,派遣工要怎么办?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Q3:为什么 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人社部2014年1月下发《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即用工单位在《暂行规定》实施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可以在《暂行规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逐步降至规定比例。但同时要求,在未达到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超过比例的用工单位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调整用工方式,逐步达到规定要求。 用工单位可采取措施在2016年之前将派遣人数降低到10%以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公布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人社部劳动关系司负责人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问题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暂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为加强对用工单位执行比例要求的监督管理,确定用工比例的责任主体,《暂行规定》对比例的核算问题进行了明确,也就是,用工比例的计算单位为是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为使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较多的用工单位能够平稳地将用工比例降至规定比例,《暂行规定》给予了用工单位两年的过渡期,用工单位在《暂行规定》实施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可以在《暂行规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逐步降至规定比例。

但同时要求,在未达到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超过比例的用工单位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调整用工方式,逐步达到规定要求。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的问题也随着不断改革深入和法律完善加以妥善解决,但是这个规定并没有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问题纳入到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人事部对此也说下一步将会统筹考虑、协调推进,逐步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问题予以规范。

Q4:请问下劳务派遣制用工被国家取消了吗?

1、劳务派bai遣用工情况下,合同没有到期,因劳动者不能胜任,用工单位可以退du回用人单位,用人单zhi位可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按dao照你在本单位内的工作年限计算。

2、要提醒的是单位证明不能胜任工作要有明确的管容理规定和证据材料。

1、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下,合同没有到期,因劳动者不能胜任,用工单位可以退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按照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

2、要提醒的是单位证明不能胜任工作要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和证据材料。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5:劳务派遣有机会转业编制吗?

劳务派遣有一定的机会转事业编,但重点不在劳务派遣转什么编制的问题,重点是劳务派遣工从2020年3月1日起,原则上财政已经不出钱购买派遣工作为与编制制员工同在一个单位的主营业务岗位上工作。

你没看错,是2020年3月1日。

相关依据是2020年财政部第102号令:第十条(不得纳入购买服务范围)之(五)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

也就是说,从2020年3月1日起,所有使用编制制员工的单位,原则上财政不出钱购买批量的派遣工帮你干活。 (如果你单位非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派遣工,那可以,不过得你单位自个儿出钱,财政不会帮你单位出一分钱。)

但是,当派遣工和用人单位直签,并消除了他的派遣工身份后,财政可以从某种程度上给予支持和保障。这就跟购买服务明显区分开来。

毫无疑问,这个部门规章是与时俱进的,也就是说,今后谁还想通过派遣公司玩“套路”,去套取你懂得某个财库里面的RMB,那这已经是行不通的了。

至于之前的派遣工,其实在这两年内都已经陆陆续续的改成与用人单位直签了,虽然工资没涨多少,但是自己的自信心比以前确实增强了,因为直到现在,总算是有个工作单位了,总算在清明节的时候,可以跟祖上有个交代了。

最后补充一点,本次讨论不包括国企,国企的问题另外找时间再谈。

劳务派遣制是舶来品,主要目的是代替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减少资金和管理成本。以前主要在企业中运用,后来随着机构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大量辅助性工作 社会 化,比如打印、司机、维系等,以及控编缩编的需要,机关事业单位开始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充实岗位力量。劳务派遣逐步在体制内盛行。

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有三个明显特点:

第一,由地方财政通过购买服务实现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普遍不具备营收能力,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经费必须由地方财政列支。因此,各单位如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首先必须向财政和人社部门申请,经核定人员经费和名额后,才能对外公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劳务派遣及其他合同制人员原则上不能超过在职在编人员的10%。

第二,工资待遇普遍偏低 。机关事业单位核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基本上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外加少量补贴组成,这部分费用支付给劳务派遣机构后,劳务派遣机构相应也会扣除部分作为利润,实际上发放到劳务派遣手上的不多。相当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经过了两次”压价”,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本身是为了节约开支,能够提供的经费本身不够,再经过劳务派遣机构的抽剥,更加少的可怜。相比正式在编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最终拿到的工资待遇最多不及一半。

第三,没有编制缺少归属感 。劳务派遣人员虽然人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却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的,实际上与用人单位没有丝毫关系。加上没有编制,不能转正,也不能提拔,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没有前途和钱途,劳务派遣人员的归属感、事业成就感普遍偏低。现在机关事业单位”逢进必考”,劳务派遣人员努力点在国企还可能转为正式工,在机关事业单位根本没有机会,想转正入编,唯一的途径只有考试。

总的来说,劳务派遣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辅助用工方式,以后还会长期存在,这是由当下体制环境决定的。在机关事业单位干劳务派遣,工作环境比较好,方便了解体制生活,有时候也有点小面子,这是劳务派遣的优点。但也仅限于此。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职业,没有任何成长优势可言,出于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虑可以作为过渡,长远来看并不适宜久干。个人但凡有点事业心,都不建议从事。

劳务派遣工也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用工的一种模式。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包括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这些编外人员,都是单位通过人社部门统一招聘,财政部门统一供给,分配到单位使用的,以补充正式职工力量的不足,解决单位编少事多的问题。还有就是人社部门授权单位自行聘用,自行供给,比如公立医院这类有经营收入的单位。

实质上,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是与派遣公司发生劳务关系的。用人单位只负责承担应该付的费用,不用给派遣工发工资,也不用缴社保,出现意外也不用承担直接责任,这一切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的。这和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还不一样,这三类人员是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出了问题或意外,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到底的。

劳务派遣工最大的好处是省去了用人单位许多麻烦,但这一用人模式,并不被劳动部门支持。《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都明确要求,劳务派遣工的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单位职工的10%。2020年财政部第102号令第十条“不得纳入购买服务范围”中,第五项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也将劳务派遣工排除在了财政供养之列,不允许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否则费用处理。虽然现在机关事业单位还在使用劳务派遣工,有的甚至比例还超过了10%,但将来肯定是会被规范的。

编外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工都不用使用编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不可能转为正式的编制内人员的。想进机关事业单位,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凡进必考”。这条政策彰显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人都适用,除此而外,别无他法。而招考有许多限制,竞争还非常激烈,劳务派遣工想通过考试进入体制内,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很荣幸的回答你的问题,你的题目“劳务派遣有机会转业编制吗?”应该是把“业”字改成“正式”两字吧。很明确的回答你:劳务派遣有机会转正式编制,但是要通过如下几种方式才可以。详述如下:

一、通过正式招录考试

劳务派遣一般是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来说的,这些单位大部分每年都有招录考试的,即便本单位没有招录考试,你也可以选择参加类似单位的招录考试,你要想转成正式编制,必须通过这些单位组织的正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才可以由劳务派遣人员转成正式编制人员。由于你一直在这单位上单,对这些单位的业务都清楚,因此面试你应该占据有利条件,但笔试必须入围的。

二、有特殊的贡献

比如2020年初的新冠疫情,参加支援武汉的劳务派遣医护人员疫情结束后有些是转成正式编制的。还有些公安战线等劳务派遣人员,在抓捕坏人或者与坏人作斗争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有些是转成正式编制的。当然也有其他行业有特殊贡献的人员被转正的,但是比例很低很低。

总而言之,要想由劳务派遣转成被派遣单位的正式编制人员,最好的办法是努力学习,参加招录考试,这是最佳、最快的途径。

劳务派遣是不可能直接转为事业编制的。

1.事业编工作严格遵循凡进必考的原则。

机关事业单位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凡进必考,只要进入体制内,必须要经过事业编考试或者公务员考试,这一个底线任何人是都无法打破,对于这一点一定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也由于这个原因,每年的事业编、公务员考试竞争非常激烈,就是因为有很多的人都走这条路,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当然竞争激烈了。

2.劳务派遣与事业单位是什么关系?

很多人觉得,劳务派遣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以为他们就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日后可能能转成正式的在编人员,这说明,他们对于劳务派遣这种工作性质不是太了解。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实际上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再把他们派遣到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也就是说,他们只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用的是他们的工作场所,他们的工资、福利都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发给他们的,而是他们所属的劳务派遣公司发给他们工资、福利。

这种形式实际上就是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的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服务,从根本上说,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与他们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没有任何的关系。

3.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建议。

对于劳务派遣这份工作来说,建议不要长时间去做,只能作为一个过渡性的工作,暂时的去过渡一下可以,做着这份工作的同时,去准备事业编或者公务员考试,这才是一个明智的做法。如果把这份工作当作一份长期的工作来做的话,那么它不仅不能满足你经济上的需求,而且还会严重影响你各方面的发展,你应该趁年轻的时候,多付出些努力。

如果长期打算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那么你就尽早去准备参加相应的考试,如果不想在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工作,那么就赶紧辞职去企业发展,在企业领的工资会比劳务派遣工作所得工资高很多。

总之,劳务派遣这份工作虽然在政府机构工作,但是并不是政府机构的人员,更不可能转成正式的编制。

欢迎从评论区发表你的观点。

劳务派遣有没有机会转编制,既要看是转什么编制,也要看不同单位的不同规定。

01 劳务派遣工想转编制的原因

劳务派遣是体制内单位的一种用工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签订合同,派遣劳务派遣工到用人单位工作。

这种用工形式造成一种后果,就是劳务派遣工干着用人单位的活,但不是用人单位的人。这些用人单位基本上都是体制内单位,内部员工可能是公务员,可能是事业编制,还可能是企业编制。

劳务派遣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无论是薪酬、晋升,还是工作的获得感以及被尊重感,都不能与有编制的员工相比,所以劳务派遣工总希望能转编制。

02 单位的性质以及员工所属的编制,决定了劳务派遣能不能转编制

现在的公务员系统,事业单位系统,逢进必考,不存在转为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的说法,所以劳务派遣转公务员编制或者事业编制是不可能的。

但国企不一样,国企招收员工由单位自主。所以,在有些国企,劳务派遣转为企业编制是有可能的。很多大型国企,像工程机械类、船舶制造类等,动辄上万人,这种单位大批量使用劳务派遣工,为了刺激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热情,有些单位制定相关规定,每年从劳务派遣工里挑选一批优秀员工,转为企业编制。

所以说,劳务派遣工能不能转编制,要看转的是什么编制,转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不可能,转国企的企业编制是可能的。

03 不同单位的具体规定,决定了劳务派遣能不能转编制

部分国企存在劳务派遣转为企业编制的可能,这是由单位自主决定的,所以劳务派遣能不能转企业编制,要看具体单位的具体规定。

有的单位就没有转编制的概念,有的单位制定转编制的通道,还有的单位现在没有打开转编制的通道,但随着劳务派遣工对利益的不断诉求,可能会逐渐转变政策,让劳务派遣转编制成为可能。

所以说,劳务派遣能不能转编制,要看不同单位的具体规定。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转公务员和事业编制是不可能的,但转企业编制存在可能,而这又由不同单位的具体规定来决定。

据我所知,银行系统劳务派遣工很多,有机会转正。

劳务派遣,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用工的一种方式,不可能直接转为事业编制,只能通过 社会 招考考到编制。可以想象竞争肯定是很激烈的。关键是任何一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都很紧张,即使是人事代理也很紧张,哪有富余的编制用来面向 社会 招考呢?

这种用工制度是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最不负责任的用工方式。用人单位一般都是机关事业单位,和 社会 上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用工合同,不用为劳务派遣工支付任何费用,只是一把包和劳务派遣公司结算就行了。

所以说这种用工制度是最不负责任的,劳务派遣工,出了任何事情都和用人单位没有关系。特别是现在很多年轻人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进入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实在是一种人才的浪费,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把青春奉献给了单位,最终很有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到了一定年龄再去参加各种招考,还有竞争力吗?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不一样。前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后三者是和用人单位签的合同。合同工很多都是土地工,终身是不能解聘的。临时工是因为有某种技能。人事代理是事业编制的补充。劳务派遣实际上就是企业用工。

很多高校也采用了 社会 上的这种用工方式,大量招聘了劳务派遣人员。实际上是一种人才浪费。很多劳务派遣的人员身份都是硕士毕业生。将来人家年龄大了,能不能使用一辈子?高校将来进行的主要学历是博士,博士刚刚进来,也只是人事代理的身份,等到有教师退休了或者说上面拨下来编制指标,才能将博士优先考虑。只要博士一天不解决编制,劳务派遣都没有机会参加招考。不断的有人退休,不断的有新的博士加盟,何时才是一个劲头。

这就陷入了一个死结。劳务配置永无解决身份的机会,还不如趁着年轻认真的努力一把,去考一个事业编制或者公务员。没有了年龄优势,将来一旦政策有变,就像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清退一样,欲哭无泪。

可以明确地说: 有机会!

在我国现在有很多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存在, 如最典型的就是公安辅警,其它行业类别的还有法院书记员、代课教师、政府购岗人员以及各种企业劳务派遣人员, 社会 统称为“临时工”

其形式为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其实质用工单位为解决在人员编制、资金、管理以及规避责任等方面的不足而采取的权宜之计。

劳务派遣在我国饱受诟病 ,因为用工单位通常非常强势,劳务派遣人员在经济、政治等方面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用工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工资水平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水平通常为4:1至3:1,而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没有政治待遇,基本上没有政治前途。

成为用工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通常是劳务派遣人员的梦想。

随着 社会 的发展,劳务派遣人员的这一梦想正在变为现实。 以最常见的公安辅警人员为例,在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明确规定:

“各地在招录人民警察或者事业编制人员时,对表现特别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可确定一定比例采取定向招录。”

上行下效。目前,9省份已明确优秀辅警招录可“适当照顾” 。

《北京市公安局辅警奖励实施办法》 ,获得辅警个人二等功的个人,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可招聘为文职。另外, 获得辅警个人一等功的个人,成绩特别突出的,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的,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局批准后,可特招入警。

2018年6月6日,西藏公安厅通过官方公众号公布了 《全区公安机关2018年试点面向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 提出拟组织实施2018年全区公安机关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试点工作。

此外,很多地市关于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奖励)办法中都明确规定了辅警人员有重大立功表现时,可以特招入警。

最典型的劳务派遣人员辅警有春天,其他行业的“临时工”也有春天。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有越来越多的劳务派遣都有明确机会转为正式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