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输出和劳务派遣?劳务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劳务输出和劳务派遣?劳务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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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东莞翔宇派遣做什么业务的?

主要解决劳务派遣公司管理难(解决多分公司的管理)招人难(招聘管理),结算难(财务结算等),留人难(人员社保管理)问题,集合用工单位、供应商、公司三方平台统一协同办公的专业软件,也集成了众多劳务派遣行业的管理思想,帮助企业提高效率、加强管理过程(管理员工及信息资产),提高派遣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提高企业形像,降低企业风险。我们翔宇劳务派遣系统不仅是解决上述的问题,还有对派遣公司的派遣员工进行的统一管理,社保管理,人事管理,其他的资源匹配等各方面都有更全面的阐释和配合,让公司的业务能力发展的更大。

寒暑假工

Q2:劳务合作和劳务输出这两个概念一样吗

我个人觉得。劳务合作,是管理单位和劳务公司的合作关系。

而劳务输出。应该是劳务公司对于某项目的劳动输出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下面是劳务派遣结构示意图:

  

  

启智劳务派遣示意图

  劳务派遣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完全派遣

  由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转移派遣

  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减员派遣

  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试用派遣

  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短期派遣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的人才

项目派遣

  企事业单位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专业聘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

晚间派遣

  用人单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时间,获得急需的人才

钟点派遣

  以每小时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特种人员。

双休日派遣

  以周六、周日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人员。

集体派遣

  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把闲置的人员部分或整体地派遣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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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务公司安排到企业工作。

现在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定义  现在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必须说明的是,像烽火猎聘公司等提供的猎头服务的工作应该也属于外包的范畴之内,只是这类外包的工作更专业化一些。

外包的意义  当您遇到这样的人事烦恼:员工的录用及调档,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的转移等操作费心费时;各种人事办事机构和政策复杂多变,一旦人事工作出了差错,容易让公司遭受法律麻烦和经济损失;企业迅速发展,在各地设置分部,总部的人事经理往往鞭长莫及……本公司一系列专业和高效的人事事务外包,为您:规避风险,规范操作,简化手续,降低成本,为企业增值,让员工满意,提升人事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竞争力 。

外包事务  一般来说,一些技术性的和事务性的工作,往往可以被外包。大家都知道,人事管理流程包括职位需求分析、工作分析、招聘、筛选、培训、绩效考评、员工意见调查、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几方面的内容,而这里面,工作分析、招聘、培训、员工意见调查、福利薪酬等大多数的工作都可以外包,公司低层人员招聘需求最多,也最繁杂,这种业务可以外包;国家法定的福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事务性的工作也可外包。然而关于公司文化建设、关系协调、激励和留住人才之类的核心工作不能也很难外包。

Q3: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范围是什么

与劳务公司有关的经营范围一般有:劳务咨询、劳务派遣、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依照目前的法律法规,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特定限制。

新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需要的材料:

新申请劳务派遣许可材料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供。提交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申请人,只提供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为:

1、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B);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3、营业执照(已成立公司,经营范围有劳务派遣)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筹备中的公司);

4、公司章程;

5、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筹备中的公司)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已成立公司,经营范围有劳务派遣);

6、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7、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8、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9、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10、劳务派遣协议文本;

11、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

号)的规定:劳务派遣企业属于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故筹建中公司提交的验资报告的实收资本要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注册资本一致。已成立公司提交的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的实收资本要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一致。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如实报告下列事项:

(一)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

(三)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四)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五)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六)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应当向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变更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予以注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需提供的材料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提供相关变更事项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上交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劳务派遣单位向许可机关申请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应当提交已经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等材料,许可机关应当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办理注销手续。需提供的材料有:注销申请、提交已经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等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上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许可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新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需要

Q4:劳务派遣能为公司提供些什么服务

招聘,培训,发放薪酬,办理社保,为员工办理入职、辞职手续等。

理论上说,劳务派遣能为企业提供员工人事管理的日常工作,使企业能够专精于主营业务的发展。但现在很多企业选择劳务派遣,最主要的价值是可以利用它来规避企业的用人风险和可以钻法律的空子,比如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作满十年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

服务管理:招聘、录用、档案、培训、考勤、薪资、保险、绩效、离职等

如果需要更多详尽,可以参考网站

劳务派遣公司为企业服务,有人事代理,社保代理,劳务外包,生产线承包,项目外包和一些其他服务,劳务派遣能为企业提供员工人事管理的日常工作,使企业能够专精于主营业务的发展。但现在很多企业选择劳务派遣,最主要的价值是可以利用它来规避企业的用人风险和可以钻法律的空子。

我是北京地之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我们公司可以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地址是北京市怀柔区.如有合作意向可以联系我们,咨询电话是010-69685516 ,联系人是张小姐.

Q5:劳务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劳务不给发工资属于违法的行为,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其支付劳务工资并给予赔偿。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规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八条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务派遣工的工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单位)发放。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对工资的支付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在实践中,也有许多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在派遣协议中约定,由用工单位直接向派遣工发放工资。这个法律并无禁止,也是可以的。

最后总结一下,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可以由用人单位发放,也可以由用工单位发放。但无论谁发放,都要遵守按时发放、同工同酬、不得拖欠的规定。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