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增值税政策(劳务派遣税率是多少?怎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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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发票税率怎么算
扣除20%费用: 10000×( 1-20%) × 20%(税率)=1600元 营业税(其他服务业),新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500×7%=35 教育附加费,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这个我经常算,你的收入已超过,属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0000×5%=500 城建税
Q2:劳务发票税率
一、以个人名义去税务局开劳务费发票:
1、去税务局开个人劳务发票,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不足4000元的,扣减800的免征额,超过4000的,扣减20%的免征额。
2、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二、以个体工商户、劳务公司的名义开劳务费发票,则缴纳营业税带附征是5.65%,
具体为:
应交营业税=劳务费×5%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金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额×2%
水利基金=营业税金额×1%
劳务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开劳务发票,需按5%营业税税率纳税,如果属于在地税局窗口代开,还需要随证1%-2%的个人所得税。 目前,营业税的月起征点为2万元,如果正常纳税户月营业额达不到2万元,免征营业税。
Q3:个人去开具劳务发票怎么开,税率多少
印花税的税率:
1.比例税率。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适用比例税率。比例税率为千分之0.05、千分之0.3、千分之0.5、千分之1。
2.定额税率。权利、许可蒸照和营业帐簿中除记载资金的帐簿外的其他帐簿,适用比例税率,均按件贴花,税额为5元。
城建税的税率:
城市为7%,县城、建制镇为5%,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外的为1%。
房产税的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为1.2%;
2.按房产租金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为12%。
个人获得劳务报酬收入的,一般需要缴纳的地税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堤围费)、个人所得税等。 营业税的适用税率为5%; 禅城区范围内,上述括号内税费是按营业税税额的7%、3%、3%征收收; 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按规定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按20%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收入畸高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税额后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
Q4:劳务派遣代发工资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劳务派遣代发工资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一般只有管理费有税率,劳务派遣代发工资部分是免税的。
1、按照现行规定,从事劳务派遣应税业务的,可选择差额征税形式或全额征税形式,依照相关税收管理规定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票或普票;
2、对于选择差额征税形式的,不得全额开具专票(只能对差额部分开具专票),代收代付的劳务费及所涉费用只得开具普票;
3、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Q5:劳务派遣税率是多少?怎么抵扣?
劳务派遣营业税税率是 5%,这里要注意,这个简易计税比较特别,是一种差额简易计税方式。具体来说是劳务派遣公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再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另按《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征收教育费附加 的暂行规定》 要求, 须以营业税税额为基数, 分别征收 7%的城建税、 3%的教育费附加以及 1% 的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的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扩展资料:
岗位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劳务派遣的工种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但不少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工作岗位上都实施了劳务派遣,甚至在其主营业务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随着1995年《劳动法》的实施,我国已经消除‘正式工’、‘临时工’的二元用工体制。劳务派遣的滥用,导致了新的二元用工体制。《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了新的‘正式员工’、‘被派遣劳动者’二元用工体制。在用工单位中,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第一线工作,为企业发展做出最直接贡献,却成为‘二等’员工群体。
现在有一种‘逆向派遣’的怪象,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要求正式合同工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转为劳务派遣工,再派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去。劳务派遣已经成为部分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的一种途径。
国外主要以“项目型”派遣或外包为主,占整个劳务派遣市场的7成以上。在这种派遣和外包形式中,岗位因项目的设立而存在和结束,项目周期通常在12-15个星期左右,岗位人员在项目结束后就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的项目工作。总体而言,以岗位而论,存在临时性、专业性、辅助性等特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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