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劳务派遣合同(工程款发票备注栏必须填写吗)

建筑行业劳务派遣合同(工程款发票备注栏必须填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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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专票最新政策

1、按照现行规定,从事劳务派遣应税业务的,可选择差额征税形式或全额征税形式,依照相关税收管理规定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票或普票;

2、对于选择差额征税形式的,不得全额开具专票(只能对差额部分开具专票),代收代付的劳务费及所涉费用只得开具普票;

3、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你把你的需求告诉对方,告诉他有什么好处

Q2:工程款发票备注栏必须填写吗

建筑行业工程发票备注栏必须填写。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发票》。

发票是企业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对于企业重要非凡,在对于企业发票的开具上,财务人要格外小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Q3:个人去开劳务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对方开票信息资料、开票内容、税金、填写申请表。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办税事宜的相关文件规定,现在个人去国税局开劳务发票,只需要携带身份证件及税款,在税局大厅填好《代 开增值税发票税款纳税申报表》即可,无需其他手续或资料。

Q4:增值税后建筑业发票开具备注栏必须填写吗

是的,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1、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结算)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发票》。

2、《建筑业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以下简称建筑业自开发票)和《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以下简称建筑业代开发票)两种。建筑业自开发票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建筑业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非税务机关以其他单位不得代开《建筑业发票》。

3、《建筑业发票》为电脑三联式发票。第一联发票联(付款方付款凭证,印色为棕色),第二联记账联(收款方记账凭证,印色为红色),第三联存根联(收款方留存,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规格为241mm×177mm(票样附后)。建筑业代开发票存根联由代开税务机关留存。

Q5:关于劳务派遣发票的问题

应该是劳务费,因为这里面包括了劳务人员的工资等,代扣个所税、上保险等都是对方负责了,和你公司没有关系了,如果代理费,那么他只是代管,所有 的责任还是你公司的,当然还有合同控制了,但严谨些,还是开劳务费比较好。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