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劳务派遣工稳定嘛?广州电信营业员待遇怎么样,劳务工,真的是待遇最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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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广州电信营业员待遇怎么样,劳务工,真的是待遇最低的吗
电信营业员培训大概是6个月,工资2000元左右。正式员工以后3000左右。 扣掉五险一金仲剩2600左右。 还可以拉... 没你想象那么差的`
不是最低的.放心
工资2000元左右。正式员工以后3000左右
1000
Q2:中国电信劳务派遣工以后的路怎么走?
我这几天就在中国上海电信那里培训,如果成功,每个月1400底薪+400多车费和饭钱,还有一个绩优奖,这个要多劳多得,而且还要和上海安迪人力资源公司签合同,这是个劳务派遣公司,而且很多人在培训,一个版大概有40多个人。而且每个月都在开班。这是不是属于违法?而且这是钻国家法律的漏洞,擦边球。不知道这是不是个陷阱。
我是在国家开的正规职业介绍所那里面试的,我是上海的,目前在中国上海静安寺那里培训,上海就3个培训基地。如果签合同,我是属于劳务派遣,等于电信用最低的钱用我们,而且我们也不是电信的正式员工,可能2年后就不续签了,在换批人,反正中国人最多,无所谓,而且我有可靠证据,能证明电信员工有员工套餐。只有电信员工才能享受。
Q3:在体制内,劳务派遣的人员有提拔的机会吗?
身为体制内工作人员,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讲:在体制内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根本就不是体制内的在编人员,毫无疑问不可能有提拨的机会。为什么呢?
先说体制内单位的范围。人们常说的体制内单位,是指党政机关和国有事业单位。毫无疑问: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主要是公务员,公务员管理的综合性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都享有行政编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三类,都享有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的行政法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概括地讲:既便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但没有依法取得编制的所有人员,一律都是编外人员。更通俗地说:由于机关、事业单位都实行极为严格的编制管理,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录用/聘用、并依法核准取得编制的一切工作人员,根本就不是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也就是说:所有的编外人员,专门从事编制管理的编委办公室、专门从事人员提拨的党委组织部门、专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人社部门、专门给体制内人员负责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的财政部门,一律都不承认单位有你这么一个人。最大的限度无非就是默认你是该单位干活的一个不合格的临时人员而已。在这样的情况下,还异想天开地想着被单位提拨,那无异于痴人说梦。可以100%肯定地说: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再说劳务派遣工。从法律的角度看,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特别规定的第二节劳务派遣一节中,毫无疑问:劳务派遣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主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也就是说:即使在各种类型的企业中,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本形式的劳动合同用工,是最基本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应严加控制,且必须在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可惜的是:现在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是遍地开花,如火如荼。
从理论上讲,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与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地签订劳动合同,以维护编外职工的合法权益。这在《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也就是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一律应当缴费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而不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法律依据。
现在很不幸的是: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已经大范围地蔓延到机关、事业单位,成了补充单位编内人员严重不足的主要方式,同样是遍地开花,如火如荼。
按照法律的规定:劳务派遣,只能由经过了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即现在的人社局)依法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公司来经营,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由公司承担对劳动者的法律义务,公司与劳务派遣工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工们实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只是法律意义上的用工单位,是公司派出的劳务派遣工们赚取劳动收入的“工地”。因此,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根本不存在任何意义上的隶属关系,毫无直接的法律关系。极为可悲的是:很多的劳务派遣工,根本弄不明白这个根本问题,还在傻乎乎、一厢情愿地等待着用工企业给他们转正呢。更为离谱的是:一些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工,还等待着用工单位提拨他们呢,这怎么可能呢?!!这无异于痴人说梦,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通俗地说:劳务派遣工是与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的正式职工,与用工单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根本就不是用工单位的职工,更没有通过凡进必考的方式取得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用工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中,根本就不算劳务派遣工,当然肯定属于不具有合法资格,只能干些简单的辅助性工作的临时从血人员,若用工单位对其不满意时,领导一句话,就能让其离开用工单位,由公司另换他人。
说到底:劳务派遣公司是居于劳务派遣工和用工单位之间的“二传手”,本应该实的成了虚的,本应该虚的成了实的。这样一来,劳务派遣工就成了公司想管管不了,用工单位根本就不想管、也无权管的两不管人群,只能在比较残酷的形势下,以自己的劳动赚取不多的收入,还要被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联手盘剥,成为当代的廉价劳动力,现代社会的包身工,法律身份极为尴尬,经济待遇很是微薄。
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在体制内,劳务派遣的人员有提拨的机会吗?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工无论在哪儿工作,都是劳务派遣公司的正式职工,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劳务派遣工根本不可能在用工单位被提拨。原因其实非常地简单:劳务派遣工压根儿就不是用工单位的正式职工,何提之有?当用工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时,各方面的工作条件相对比较好,不过仅能满足一下劳务派遣工们的虚荣心,除此之外毫无意义。总而言之:在体制内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工,如果没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以参加公开招考的方式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完成个人身份的转换,正式取得相应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提拨之类的事情,肯定与其完全无关。
千万别忘了:各级编委办公室由组织部门直接领导,查一下编制的实名登记信息是举手之劳;组织部门又直接负责干部提拨,查阅个人人事档案是必经程序,可劳务派遣工压根儿就没有建立过人事档案。在此情况下,如果提拨了一个没有合法身份的劳务派遣工,那就成了官场大笑料,工作上的大丑闻了,会被严肃地追究失职、渎职责任的。
Q4:为什么电信营业厅绝大多数员工都是劳务派遣的外派工?
首先,运营商作为央企,员工的工资实行工资总额制,和企业营收业绩直接挂钩。日前也有新闻报道审计署查出来18家央企作虚假收入提升业绩(其实这对于员工是好事,领导想把蛋糕做大;也有的央企上半年不敢发钱…)。所以如果员工(合同制)数量过多,会导致分到每个人头上的工资变少。
走紧密型外包可以规避工资总额,以人员采购的形式支付外包公司“工资”,再由外包公司支付外包人员工资。
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Q5:请问电信劳务派遣制客户经理转正式编制员工的条件?
主要看你对电信有没有贡献性。
名额很少,100个人里面只有一个,你可以看一下。本科学历以上,在电信5年以上,班长以上工作经验3年,客户经理只是基层人员的名称,电信人员的工作牌都是写上客户经理。与小公司的经理有区别,电信的客户经理需跑业务,拉关系,如果跑不到业务,你也是没有工资的。不要以为底薪可以有2000,完不成任务指标,可能只有1000.。没有任何权力的客户经理。。小公司的客户经理,真是可以管人的。。在电信里,10年没有转正的人很多。。其实在电信劳务工所有职位中客户经理的职位转正的机会是最大的,前提要本科学历以上在职两年,每年都有组织一次考试面试,有关系的话会更加容易一点,希望可以帮到您.本科学历以上,在电信5年以上,班长以上工作经验3年,客户经理只是基层人员的名称,电信人员的工作牌都是写上客户经理。与小公司的经理有区别,电信的客户经理需跑业务,拉关系,如果跑不到业务,你也是没有工资的。不要以为底薪可以有2000,完不成任务指标,可能只有1000.。没有任何权力的客户经理。。小公司的客户经理,真是可以管人的。。在电信里,10年没有转正的人很多。。____《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