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书通用(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性质?)
内容导航:
Q1:什么叫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用得比较多,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
我完善一下你的第五个问题。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Q2:有关劳务派遣的形式和签订劳动合同
留意合同性质(是否为劳务合同或临时合同)合同期限(是否3个月或者半年一签)有无不平等条款(譬如规定用工的公司终止和派遣公司的合约或者用工需求派遣公司可以终止于你的合同之类的规定,反正合同终止的条款需要特别注意)
Q3:劳务派遣合同
按理,劳动派遣公司是你的用人单位。劳动派遣公司应与接受劳动派遣的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可以约定实际单位支付你的工资报酬数额。而这个派遣协议,派遣公司是有义务让你知道内容的。
个人档案放到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托管比较好!
Q4:关于劳务派遣合同
霸王条款。
后面是不是还有 乙方拒不接受,则该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并且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甚至可能要对乙方处以x万的罚款。
正常应该是出现以上情况,甲方应该安排相同薪酬及福利待遇的用工单位给乙方,如果无法安排, 则按照时间比例退还乙方费用或者给与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
甲方来拟合同,当然会按照对自己有利的原则来定。
面对这种情况,可以
1、硬碰硬,坚决要求改条款,不惜冒着被拿掉的风险投诉、举报;
2、友好协商,得到派遣公司负责人的负责任承诺,如出现上述问题,需要提供不低于原用工单位条件的新的机会;
3、先签,出了问题据理力争,黑白通吃他,呵呵;
4,认命
劳务派遣合同至少要三方,即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你)、用工单位,那么你所说的那个“商业银行”是属于哪个呢?
如果是劳务派遣单位,那么你就是和商业银行签订合同的人,那么商业银行把你派遣到哪里呢?
如果是用工单位,那么你的劳务派遣单位是谁呢?谁和商业银行订立了劳务派遣协议呢?
最重要的是你应该清楚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到底是谁?
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Q5: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性质?
属于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