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工会福利(春节劳务单位送什么福利品?)

劳务派遣人员工会福利(春节劳务单位送什么福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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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工应该不应该有年终奖金

年终奖只是激励员工的一个办法的,不是必须要有的工资,所以是不是有年终奖那是老板决定的,所以劳务派遣工可以有年终奖,那也是可以不给年终奖的,看老板人怎么样吧!

你好,现在的移动基本上已经实现了同工同酬的标准,我在四川移动,每月基本基本工资2500,每月一百的交通补助,每年一千的高温补助,第一年提供房子,房子很舒服还,第二年每个月提供两百的房补,每个国家的法定节日五百快钱,每年年终奖最少的年也有八千,最多的次一万六。我是重庆邮电大学08年去的,也是属于劳务派遣,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公司签的。一直派遣起的。其实派遣也没啥子不好的。只要你能把工作干的马马虎虎,公司不会开你。钱也不会少。移动非常的有钱。

Q2:劳务派遣员工能和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年假吗?

可以的!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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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您好,可以的。劳动合同的形式并不决定是否可以享受年休假,是需要根据工作的时间来决定年休假以及年休假的天数。

法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提问

累计工作年限怎么算

累计工作年限怎么算

回答

您好,就是您在这个单位累计上班的时间。

提问

谢谢,请问体检、交通补贴、伙食补贴、生日补贴算福利还是劳动保护

回答

您好,算员工福利的。不算劳动保护。

提问

谢谢

回答

您好,不客气![微笑]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可以点击右上角“结束服务”,并给予5星赞。点击头像关注我,如果你还有其他职场问题,可以再次向我咨询。

更多8条

真的假的啊 还有绩效奖金?我不是做梦吧?还是小编喝酒说的

可以,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享受一样的年假待遇。

  《劳动法》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刚看了下面的回答,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有一段是说,劳务派遣工人的工资待遇,应当与劳务派遣公司所签订的工资待遇协议为准,而不是和用人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协议相比,也就是说真的打官司,我们被派遣的劳务工人也一样打不赢,因为我们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一切都已我们和劳务公司签的合同为准,而不是劳务公司和被派遣的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为准,这样一来,就形成了合法的工资克扣途径,我理解的没错吧?

是的

Q3:派遣员工享有所就业单位的各项福利吗?

派遣工不享受所就业企业的待遇,所在企业也不承担相应的安全等责任,假期的安排也由派遣单位规定,与所就业企业无关。但是,所干的活却由所在企业分配和考核,一般都是苦、脏、累、险。 派遣员工与所派遣的单位签合同,也可以是三年或更长的合同,没有六个月的规定的。请你确认答案!

所谓的劳务派遣,在国际上通行的是有几种,一种是:当一单位缺人力的时候,会向兄弟单位借调人力,用完调回原单位,工资和原单位基本一样,但派遣目的单位要负责人员的吃住问题,所以成本总体比招当地员工高一点。而国际上的商业劳务派遣则是以纯商业性质的,派遣人员和派遣单位是合约约束的,派遣人员省去了自行去劳务市场找工作的麻烦,派遣单位则可以得到派遣目的单位支付的费用中拿到分成,派遣目的单位省去了招聘的麻烦和成本,国际通行的商业派遣的工资也是通常比较高的

Q4:各位劳务派遣的朋友,来晒晒你们在单位的待遇呗?

我在中部地级市市直单位,我们单位就有5个劳务派遣人员,主要负责档案整理、卫生清洁、保安执勤等工作!下面直接上干货数据!

①负责档案整理的2人,女孩子,本地人,大专学历,在我们单位属于劳务派遣最高级别,全年工资待遇为4.5万元(包括五险一金),据说到手3080元,公积金双边220元,没有其他额外补贴和补助。每年可以按照在单位工作年限休假,不满10年工龄的休5天,10年以上的休假10天。

②卫生清洁的1个阿姨,在单位干了15年了,没有什么文化,劳务派遣级别最低,全年工资待遇为3.6万元(包括五险一金),据说到手2680元,公积金双边180元,没有其他额外补贴和补助。每年可以可以休假10天。

③安保执勤的1个大哥,49岁了,在单位干了5年了,退伍军人,劳务派遣级别中级,全年工资待遇为4.2万元(包括五险一金),据说到手2970元,公积金双边190元,没有其他额外补贴和补助。每年可以可以休假5天。

当然,在过年过节时,单位办公室会适当发放一些慰问品给这些劳务派遣人员,但肯定没法和正式在编人员相比。这些劳务派遣人员,大多都是本地人和年龄相对较大的,年轻一点的也有,但干不了多长时间就辞职不干,主要还是因为工资待遇低。

Q5:春节劳务单位送什么福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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