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苏能电力有限公司(劳务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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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邳州哪里招工啊
中煤五公司煤建三处招工,正规可靠,福利待遇不错
招工的
Q2:管理员你为什么删《问邳州市劳动局局长》的贴?
根据《劳动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可是在我们邳州市,用工单位从不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项目,除了给一千多元的工资,什么都没有。高校毕业的学生在南方就业,南方所以的用工单位都给签订《劳动合同》。因想会邳州发展,为家乡做一点贡献,可是回家的各厂问一下,他们异口同声的回答“邳州所以的用人单位都不给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根据《劳动法》之规定邳州市劳动局是否失职?在邳州市用人单位为什么敢藐视《劳动法》?是谁给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的权利?邳州市这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为什么没人管?监督管理的权利应该是谁?请邳州市劳动局长先生在邳州论坛上给网民回复你们这样做邳州论坛还能来玩吗?
下次看清楚点哈 [s:12] 别诬赖好人~!!
在这http://pzzc.net/read-htm-tid-207947-keyword-%CE%CA%DA%FC%D6%DD%CA%D0%C0%CD%B6%AF%BE%D6%BE%D6%B3%A4.html
Q3:劳务派遣公司是骗子吗
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肯定不是骗子,只不过是赚取管理费用的正规企业。 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 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很多派遣公司还是比较正规的。只是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过度的压榨了劳动者
大大的骗子,打着维护员工的旗号,做着和用人单位一起压榨员工的勾当,2014年3月1日新劳动法实施这几天内,做为劳务派遣的我们,收到了来到移动公司的压力与胁迫,都是在移动工作十几年老员工,前两天其中好几名员工(营业员),被退回了劳务派遣公司,现安排在移动大楼打扫卫生,做保洁的工作。剩下的员工让我们签字劳动用工岗位变更协议,为了归避10%的用工制度,为了让移动公司的行为成为合法,我们现在战战兢兢,按天来计算自己剩下的日子,十几年的工作,竟如此无情,连被辞退,领取失业保险都没有一点希望,这就是国家出台新劳动法的初衷吗?我们的权益怎么保障?新劳动法只是加快了我们失业的步伐?
Q4:劳务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工程机械租赁,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电线电缆、五金杂品、仪器仪表、阀门管件等等吧!
劳务介绍,包括劳务工,劳务工程。这也看你是成立的是那方面的公司,还有看你的资历,这和建筑公司很大的相似,你能接的只能是你的资历之内的
Q5:劳务派遣公司到底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有无履行《劳动法》的职责?
物价贵工资低,不应该允许劳务派遣公司的存在,公司要用工,直接招聘就可以了,这样工资也好拿,工价也高一点,况且很多劳务派遣公司都是吸血公司,做了工不按工价给钱的,甚至不给工钱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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