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签订期限?签完劳动合同中途可以辞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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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法律对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规定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执行。
Q2:签完劳动合同中途可以辞职么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途可以辞职的,但应当向用人单位履行通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和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直接关系,《新劳动法》规定:
①新员工入职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办理离职手续。
②新员工入职满了试用期,如果辞职需要向用人单位书面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
Q3:昨天刚签了劳务派遣合同今天可以辞职吗
昨天刚签了劳务派遣合同今天可以辞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是可以即时离开的。但如果没有协商,则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然后才能辞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若在试用期内辞职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若过了试用期应提前三十天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劳动者就可以离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劳动者所有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余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务派遣单位就是用人单位,你们签的劳务派遣合同就是劳动合同。如果你与单位协商一致,是可以即时离开的。但如果没有协商,则你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然后才能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提前30天告知现在单位
如果新单位要你立刻到岗,最好和现在单位好好商量,毕竟你在事业单位,你的档案什么的将来都需要调走,关系搞僵了你自己难受
补充:
如果是派遣人员当然要好一些,但派遣公司也是根据具体用人单位的要求来操作的,所以和现单位讲清楚总是很重要的,不能过于莽撞
实在不行了,再说硬来的话
Q4:签了劳务派遣合同,没几天就走了,那么劳动关系能不能自动解除?
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即可。如果是试用期,提前三天,不能自动解除。
一般是不建议这样做,因为这样涉及到违法。建议你还是先解除之前的合同,再签订新的合同,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Q5:请问我的劳务派遣合同能不能解除
1、楼主说:许诺的收入他们会找很多理由扣掉。
答:楼主在这里所说的“许诺”是指口头许诺呢,还是在“劳动合同”中明文记载?他们所找的“很多理由”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是否违背了“劳动合同”的约定?
如果没有违反的话,用人单位的做法没有违反现行法律。
2、楼主说:查了一下劳动法,说这种合同只适用于……,而我是技术主管,应该不符合这三性。
答:楼主说的劳动法,应该是《劳动合同法》,该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注意条款中的那个“一般”二字,并不是说“三性”之外的工作,就一定不能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也没有规定“技术主管”不适用于劳务派遣。
楼主的这个说法应该不成立。
3、楼主问:我现在是否能解除该合同?
答:当然可以。
4、楼主问:如果可以解除,应该通知用人单位还是这家劳务派遣公司?
答:和谁签的“劳动合同”就通知谁,也就是说,楼主只能通知劳务派遣公司。他们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他们才有权利决定是否同意楼主的要求。
5、楼主问:如果不解除这份合同,对我今后新单位签合同有没有影响?
答:理论上会有,但实际上基本不存在这种影响。
关键是楼主的各种关系怎么转移?只要解决了这个问题,其它的都无所谓。
6、楼主说:我是工作了十多年的人了,原来的保险在异地,还没有转入本地。
答:要是这样的话,对楼主就没什么影响了。
多说一句:
楼主还是应该尽快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及延续,不然将来会很麻烦,自己的利益也会受到某种程度的损害(尤其是养老保险)。
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十种情况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务派遣合同不用解除,如果不想做了,可以直接和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