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和谁签合同?请问最新劳动法,是否有明确劳务派遣员工最多可以跟单位签订几次合同?或者说最长连续可以签几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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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合同还没到期单位又叫跟劳务公司签合同是什么行为
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应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从第三次签订合同开始,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用人单位如果协商解除合同和劳务公司签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务合同
Q2:劳务派遣工已经签了两次合同共七年!合期满了!续签第三次时公司让签份协议!合法吗?
如果前面的两次合同都是在2008.1.1以后签订的,那么这次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你自己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经你要求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当然,单位也有另一种选择,那就是不续签合同,但是单位应当按照你7年的工龄支付你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是签协议违法,而是不签合同违法。你可以拒签协议。
Q3:劳务派遣签三次合同能正式吗
劳务派遣签三次合同能正式。与派遣公司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就已经具备了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公司就必须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拒绝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Q4:请问最新劳动法,是否有明确劳务派遣员工最多可以跟单位签订几次合同?或者说最长连续可以签几年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法律对最长合同年限没有要求,一般来说,公司或员工不会签很长年限的合同。至于劳动派遣员工最多可以签几次合同也无法定,但法律对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约定的派遣期限有约束,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限制。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以及劳务派遣员工之间的合同约定方式有相关的规定,但是对于最长可以签合同的年限和最多可以签几次的合同并没有规定。是有规定的。一般来说,公司或员工不会签很长年限的合同,对于公司来说,签订长期劳务派遣合同相当于是正式劳动合同,同工同酬的制度保护使得劳务派遣签订长期合同并没有优势,劳务派遣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灵活,如果签订长期固定劳动合同,则没有劳务派遣的事实存在了,但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法律又对劳务派遣单位有约束,所以,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对于派遣单位而言,为了更灵活的用工形式,会减少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时间,那么还会存在拆分劳动协议内容,因此,法律又规定,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Q5:求助 单位已经给我签了3次合同 第三次签了三年 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下次签合同时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在2008.1.1之后与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双方第三次签订时,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你在2008.1.1后已经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第二次(2008.1.1后的第二次)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愿意续签的,单位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你自己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愿续签的,那么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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