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国内劳务派遣有什么要求吗?

劳务派遣?国内劳务派遣有什么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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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国内劳务派遣有什么要求吗?

从事国内劳务派遣的公司需具备以下条件:

A、对公司行业、名称均无限制;

B、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C、公司必须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D、公司必须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E、公司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896-6727-854);

F、持有政府审核、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G、《规定》要求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机构必须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H、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出国劳务对公司的要求:

A、公司注册资本实资300万;

B、公司在商务部为公司开设的账户必须存储600万实资作为备用,不可动用

希望能帮到您,欢迎咨询、探讨

出国劳务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主要有建筑工程、服务业、电脑电信、保险、银行、旅行游览、租赁、广告咨询等的管理与服务。各个岗位的要求是不一样的。现在做对外汉语教师是比较不错的,但是需要持有一定的教学资质,我们在参加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前一定要问清楚,考过之后颁发的证书是否含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盖章的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如果没有,那就说明所持有的国际汉语教师证是不被国家认可的,其真实性,公正性,权威性都是值得怀疑的

Q2:劳务派遣有机会转业编制吗??

劳务派遣想要转业编制是很难的,基本不太可能,但并不是没有任何机会,所以可以往这方面做努力,但不要抱有太大的期望。

所谓的劳务派遣,就是个人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由第三方公司劳务派遣至某些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进行工作,但是工资以及福利待遇都是劳务派遣公司制定和发放,保险以及公积金等也是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缴纳,所以劳务隶属关系还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这些因素使得很多人觉得这种合同关系不牢固,随时都可能出现被辞退和替换的危险,所以一旦进入某些系统,很多人就会努力想要转正。

而所谓的转正就是成为正式员工,特别在机关单位和国企等性质的单位,转正获得一个编制将会是大多数合同工的期望,因为只要转正编制后,就能获得和正式员工一样的福利待遇,丰厚的工资以及年终薪酬,同时五险一金也会参照正式员工的标准进行缴纳和享受,最为重要的就是成为了正式员工了,单位就不会因为一些乱八七糟的理由辞退你,就好像获得了一份铁饭碗一样。

但是要如何才能转正编制呢,其实一旦你进入了这个系统,在工作中你就能慢慢摸清这个系统的运行规则和行业规律,你循着这些规则和规律不断的努力,把工作当成终身事业一样,投入自己的热情和努力,还是有可能转正的,但是介于目前的形式来说,转正的可能性还是比较低,但不是没有可能,比如那些抗疫的护士和医生凭借自己的努力也转正了,很多救人英雄也都转正了,所以一切都是有可能的,不要局限于目前的情况,努力拼搏就一定能够看到成果的。

Q3:劳动合同法有没有劳务派遣待遇和转正问题的明确规定

面对不断变化的劳动法律法规和税法,以及企业兼并和重组而导致的大量人员岗位变动、调动,用人单位可将原已招聘录用、并还需要继续使用的员工,待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将劳动关系转移给英才公司,由英才公司与这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返租这些人员作为劳务工使用;用人单位只需向派遣公司支付员工派遣金和服务费,与所租用的员工不发生人事隶属关系,这样可助用人单位有效实现员工岗位调整,或跨地区调动,从而有效规避员工劳动合同变更风险。

服务特点:

本服务适应于跨地区的大中型企业,可激活人才弹性用工,有助于用人单位有效实现员工岗位调整,或单位跨地区调动。

规范用工、减少人事(劳动)纠纷,有效规避员工劳动合同变更风险。

就是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如文员、会计、软件或项目工程师、市场营销员、生产线简单操作工、包装工、保安、汽车驾驶员、炊事员、搬运工、清洁工、医院护士、护工等);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如物业管理、清洁卫生、搬运等),外包给英才公司。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专业劳务承包协议,由英才公司承担这部分派遣员工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服务特点:

本服务较适用于大中型非公企业的非管理级及非核心技术员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编外员工;

为企业提高招聘效率、节省招聘成本,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实现人力资源效益最大化提供较好的解决方案。

劳务派遣的流程

2009-01-29 16:34:31

劳务派遣的流程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交换公司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

(2)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考察。

(3)提出派遣方案:根据不同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4)洽谈方案:双方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5)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6)实施,提供服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

具体图解如下:

【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读】第四十条说的是生病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一条说的是裁减人员的情况、情形。

  第四十二条第三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你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工会和劳动部门仲裁机构反映,取得他们的支持。如果愿意,就继续履行合同,留在该单位;如果不愿意留在该单位,就争取赔偿金。具体可以根据自己的病情、工龄等因素进行考虑。

Q4: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可以申诉。 但是..你要举证你的派遣单位违规的事实。这个可能比较有争议。 因为你在劳务派遣公司可能定的是“计件工”(这是一般劳务公司常用的做法。 那就不存在派遣期及是否正式员工的问题了。

十年及二次合同签无固定期合同的条款形同虚设,企业压榨了工人的黄金工作年龄后就不要你了。期间的工资.假期。工作时间.无理的扣罚款.等等是很多人无法了解的.............除了我们自己‘’.咖啡人生‘’你说的很好,你还是不能真正的了解.......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这项规定在仲裁界定中很难确定。多数都是庭外和解。说是临时性,可劳动法还规定派遣公司员工必须签订2年或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法律本身就是矛盾的;辅助性是根据你这个岗位工作说明书来确定,比如当初你就是文职进来的,不产生直接利润,你说你是不是辅助性岗位?比如你是销售人员,可销售计划什么的由经理来实施,你说你是不是辅助性岗位,全靠单位自己说;替代性概念更模糊了,除了单位老板是不可替代的,你说还有哪个职位是不可替代的?你这种情况只能根据工作当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来申请仲裁,比如签订合同不足2年、要求缴纳的险种没上全、社保不是按自己实际收入上的之类为入手点。

可以的,要么给你补偿

Q5:2020年派遣工最新劳动法出台?

零年派遣工最新劳动法已经出台啦,被派到国外的劳务工作也老公他们享受要比在国内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