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禁止劳务派遣?经济裁员,劳务派遣的员工应得到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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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劳务派遣的临时工在工作单位里是不是跟单位里的正式工一样享有单位的各种福利和补贴?
2012年12月28日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在现行操作中,并未能体现真正的同工同酬,劳务派遣问题的关键所在,是派遣工未能充分实现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作为被派遣劳动者最后的权利救济途径,应当采取妥善的裁判认定标准和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促进目前畸形发展的劳务派遣制度向正常轨道转变。
参考链接:http://www.cnlsslaw.com/list.asp?Unid=7985
是的,按规定是同工同酬的,但是有些公司还是会出现差别。不过差别都不是太大。
Q2:经济裁员,劳务派遣的员工应得到什么补偿
看具体情况,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裁员,应由派遣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劳务派遣工,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工作的单位是用工单位,被工作单位裁员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不存在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应当由派遣单位另行安排工作。派遣单位没有另行安排工作期间,应当向劳动者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经济补偿。
企业如果要裁员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否则除了上面提到的赔偿外,企业还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从实际入职日开始计算,裁员可以要求单位发放经济补偿金。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税法规定,最少补偿三年的平均工资的总额。
不找媒体组织同事一起运动,白费劲。没人理你的。只有找劳动仲裁,不行就找媒体
工厂无权来裁你,因为你的劳动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你是算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如果工厂要裁员,它只能将你“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在歇业期间劳务派遣公司照样要发你工资(金额要看当时你们合同是怎么签的,但不管怎样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然后劳务派遣公司要负责另外给你安排派遣工作。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也要辞退你,那么补偿由劳务派遣给你。
劳动法对补偿规定是这样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还规定,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所以,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也要辞退你,要补偿你一年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你前8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Q3:2022年事业单位生活补贴有劳务派遣人员吗
没有。
劳务派遣说白了就是临时工,这些人的工资除了公益性岗位能够纳入财政盆子外,很多都是由各单位自行筹措资金发放薪金的。
生活补贴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某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生活困难补助。
Q4:劳务派遣工的待遇问题
至于你说的会不会裁员,今年刚进去,这样下去两年合同到期后,我感觉的确有点危险,而且第一年的只按1950的基数来交,那要看跟你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公司怎么说,于是我的身份又从劳务派遣变成了劳务工。劳务工真的是很受气的三等公民,第二年才按照实际工资来交,我因为是被派到市场拓展处,感觉危机很大,因为他的用工单位写的是电信,本来08年新法律没出来之前,上班没有正式的桌子,奖金补贴如果正式员工发的少,讨来的也只是一些类似于复制黏贴的工作,着实享受着三等公民的待遇。我在社会上就是一个啥都不会的菜鸟,是算劳务派遣的,只有小的圆桌子我是上海电信的一名劳务工,他们的正式员工都不让我们接触部门的核心内容,用工单位直接变成了电信xx科技公司了,根本无法与人竞争,如果是多的比如几万,我是只交三险一金的,那我们还能拿到他们的一半,万一不续签,那我们就只有他们的一个零头拿个1k 2k的,但是每天工作要自己去讨的,你还是考虑考虑清楚吧,因为我从进去至今。说到交金,新法颁布以后,跟数据打交道
Q5:关于劳动派遣的赔偿问题
首先一点,劳务派遣合同跟劳动合同在对劳动者一方的规制上基本上是一样的,只不过因为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务派遣公司,再由劳务派遣公司将签约劳动者派遣到实际工作的公司,有一定程度的特殊性,所以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合同的规制大部分是对用人单位一方的规制。
作为劳动者一方的你,其实应履行的义务同普通的劳动者没什么大区别的。
至于是否需要赔偿,这个要视具体情况来定。(你的劳动合同完全适用新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中只规定了两种应由劳动者一方付违约金的情况:
一是有为员人的培训期的;
二是有保密协议的。
如果你不属于以上两种,那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做好工作交接,你完全可以离开的。
如果属于以上两种情况,但是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也不用赔偿,因为赔偿的标准不明确;
也就是说,只有在以上两种情况下且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时,才要赔偿。
一、首先,你05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二、劳务合同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主要看当时你们的约定,有无涉及服务公司面临重组时的事项才能明确你的权利和对方的义务。
三、你现在服务的公司才是与你真正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你们应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你的权利不仅仅取决于这个合同,而且同时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四、在明确两个合同涉及服务单位资产重组时内容的前提下,寻找赔偿主体。
五、在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具体赔偿多少,首先看约定,无约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如果是你主动辞职,没有赔偿。
问题补充:我的意思是我需不需要对他赔偿!
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就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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