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方式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区别(人事代理合同跟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用工方式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区别(人事代理合同跟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内容导航:

Q1: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Q2:事业单位招聘中备案制、合同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当前医疗卫生招聘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分别是:备案制、合同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四种方式的具体含义及区别想必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今天就让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

备案制

指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可以把备案制理解为浮动编制,你在医院名额是你,但是人事网查不到你的名字,不具体到个人,隶属医院。

备案制人员的招聘方式和待遇等,与原事业编人员是完全相同的,但备案制定岗不定人,岗位还是编制岗位,但是人员没有编制。事业单位和备案制人员签订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了,双方可以继续签约或者不签,使双方都具有一定的选择权,是事业单位逐渐收回编制的一种方式。

合同制

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短期工人,是临时性质的招聘方式。

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临时工”,不占用编制名额,合同到期之后,单位可以决定是否和你继续签约。

但是合同制有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险金待遇的是医院自己来制定标准,一般会比卫生局工资标准低不少。同时要补充一点,医院合同制职工是没有权利担任任何行政职务的。

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是和用人单位或者人事部门签订劳动合同,是合同工。其工资、人事关系、社保等,都是和用人单位直接发生关系的。人事代理的工资收入等个人待遇、社会地位,只略低于正式职工。

劳务派遣

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通俗的讲就是我们的老板是劳务派遣机构,我们的上班场所是医院。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实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使用是基于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双务合同。

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给付的,其工资水平不仅低于正式职工,也低于人事代理和合同工。

Q3:人事代理合同是什么意思?好不好?

从对人事代理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人事代理实质上一个民事代理合同。

法律分析

人事代理的双方为依法成立的人事代理机构和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当事人双方并不存着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平等的民事关系。人事代理因在本质上属于民事委托,故其属于于普通民事合同法律关系范畴,在法律上是受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调整。人事代理系用人单位对人事代理机构的民事委托,其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不受用人单位与人事代理机构的人事委托代理关系影响,劳动者与人事代理机构之间并不存在实际法律关系,更不存在用工关系。人事代理的内容则主要是人事方面的管理与服务,具体由委托方与受托方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协商确定,本质上属于民事协议范畴。采取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为了所谓的规避用工风险,即形式上让人感觉是其劳动者与第三方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在发生工伤后可以让第三方公司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等于是用人单位将其本身应承担的劳动法上的义务变相转嫁给了第三方,而第三方本来只是进行人事代理工作而不应承担劳动法上的义务。人民法院对此在依法查明事实后,对于这种不以用人单位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依法也不应予以认定,而是应当正本清源,根据真实情况依法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也要不断招聘人才,可是编制有限,不能想招就招,招来的人还要有各种福利,同工同酬,签两次合同后就成了无固定期限了,就真成了公司的人,为了规避这些规定,产生了一批人事代理公司,表面是用人单位招的,工作合同是和人事代理公司签的,再由人事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只是将所有费用转给人事代理公司,由人事代理公司给你发工资,相当于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牵扯,他只是搞了个劳务外包。

人事代理合同:

指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提供人才招聘、技术培训、保险缴纳、职称评定、用工关系管理等代理性人力资源服务。

基本服务:

组织员工筛选面试及招聘管理、负责招聘流程设计及会场安排;员工入职体检、岗前职业安全培训及技能提高培训;企业社保帐户开户及转移、变更及年检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代收代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代收代付残疾人保障金服务;企业公积金账户开会、员工公积金手续转移、启封、封存、缴费手续的办理;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代理人员人事档案;薪酬管理、薪资调查、代发薪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申报工作;员工离职管理、代办离职手续及退工事宜;劳动争议调解以及员工关系协调处理服务;员工违规违章调查取证、员工违规违章调查取证、员工背景调查服务;员工工伤申报、理赔、慰问、劳动能力鉴定服务。

Q4:人事代理合同跟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人事代理是帮忙保管档案和协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问题,不发放薪酬,要缴纳服务费;而劳务派遣则是发放薪酬,帮忙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用缴纳服务费。

法律分析

人事代理本质上属于单位的一种人事业务的外包,即用人单位和职工存在劳动关系,只是把本应单位负责的人事业务委托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如委托人才中心缴纳职工的保险,委托人才中心保存职工的档案等;劳务派遣是职工和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人属于公司的人,只是雇佣给用人单位使用,相当于将资源转借给别人使用。主要区别在于职工隶属关系,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不同。人事代理:职工的劳动合同是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职工的劳动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由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涉及三方法律关系:派遣公司(用人单位)、被派遣职工(劳动者)、被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人事代理是指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办理),但是被托管人员的劳动关系仍隶属于原委托企业。人事代理为那些没有权力调动、掌管个人档案、没有权力解决人才户籍迁入问题的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和无上级部门的单位解决了档案管理、户籍迁入、职称评定和证件办理、社会保险办理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Q5: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两者在很多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实质上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其具体的区别如下:

1、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的关系不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他们订立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调整和规范。而在人事代理关系中,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则要具体分析在劳动者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情况下,二者是委托关系,受合同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在单位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情况下,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

2、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的关系不同。在人事代理关系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有劳动法规定的义务;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实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使用是基于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双务合同。

3、调整二者的法律规范不同。劳务派遣受劳动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规范的调整;而人事代理则是受民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二者分受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