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发生工伤谁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在工伤期间的赔偿问题?

劳务派遣发生工伤谁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在工伤期间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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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的员工发生工伤,是谁负责呢?

劳务派遣公司是你的用人单位,工作的地方是用工单位,法律上你们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出了工伤应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应由劳务公司承担工伤责任。因为你的社会保险是由劳务公司办理的,那样的话,再由劳务公司申请当地工伤保险科按工伤待遇办理。

Q2:劳务派遣发生工伤怎么办

可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看自己是与派遣公司还是实际的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一、一劳动者虽与用工单位无法律关系,但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死亡、医疗等特殊情况,必要时,用工单位得代行劳务派遣单位职责,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妥善安置劳动者。例如跨省、市、区的劳动派遣,涉及他国的对外劳务派遣,均须用工单位办理派遣单位对劳动者应尽职责,是后,用工单位再与派遣单位根据合同进行结算。

二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关系,主要应注意对劳动者的责任界限,各项费用的支付,特别是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涉及工伤、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事项,以及劳动者在派遣期间的安全保障等,应加以明确。三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达成劳动合同关系,对劳动者的义务应由派遣单位负担。为履行方便起见,可能会将派遣单位的部分义务转委托给用工单位代为承担,用工单位应当注意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相关费用的及时发放,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但应避免权利义务界限不清,让他人误认为与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关系,承担本属于派遣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Q3:劳务派遣员工在工厂内出现工伤,在工厂指定医院治疗医药费劳务公司不给垫付最后需要自己付费吗?

不 由单位垫付 单位垫付是指你在工作的单位 你个人不用付钱 申报工伤比较复杂 一般3个月给你通知 工伤指 你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关系受伤,所以钱不用你自己出 其实说起最后出钱的是你参保的社保局出 单位只是先帮你垫付

先找劳务公司,如果劳务公司解决的不好就找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劳务公司不配合的,你就去找用工单位,仲裁或者起诉可以一起告

Q4:求教,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发生工伤该怎样处理?急!!

医疗期未满前,员工的社会保险不能停缴,且不能解除用工关系的.想必是派遣公司以其公司名义来缴纳社会保险的,当然理赔申报是该司负责,至于其它非工伤的费用与医疗,需要双方公司在协议中约定来进行责任划分,如果双方无约定,刚承担连带责任.不过并不能因为员工是派遣公司派遣来的,就误认为所有责任都是派遣公司来承担的,因为实际工作发生所在地是在用工单位的,而非用人单位. 建议妥善解决~

象这种情况是在发生事故以及住院后的三十日内上报到劳动工伤部门,并申请劳动工伤认定。另有规定工伤认定期间的医药费、护理费由事故单位交纳,在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以及各种保险不变,没发的需补发,如没有劳动合同的补发双倍,劳动仲裁时先调解后申诉。

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给你们做工伤申报,报销的工作!都这么长时间了还没报完,肯定是这家公司有问题。找的是那种小的外包公司吧?收了钱,不办事。说白了,劳派公司说是跟员工签劳动合同,要真出了事,他们才不管呢,顶多给你做调解。或是社保缉核方面做点文章罢了

跟你有直接劳动关系,三十日内你们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按伤残鉴定赔偿,人家是派遣你有签过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没有责任你担了,很难争辩

安乐赔偿

Q5:劳务派遣在工伤期间的赔偿问题

1.劳务派遣工在劳务派遣工作时造成的工伤,应该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2.在有医院开具的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务工费等等,我能拿到么,找谁拿”-----能拿到,找用人单位拿。

2.“现在还在单位上班,没有辞职,那过了几年或者十几年后不在单位干了,我能拿到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吗”----只要有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和九级伤残鉴定证明,再过几年或者十几年后不在单位干了,一样能拿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3.“单位报了工伤保险了,还可以报意外伤害险么,能报的话,怎么报的”----报了工伤保险,还可以报意外伤害险。劳动部门要原件,保险公司要复印件。

第一 需要补偿

第二 可以按照合同和协商一致原则 来确定 毕竟为公司做了贡献了

第三 具体费用和原则可以找相关社会保险中心确定后在制定 电话12333

第四 建议上份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和提高

第五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