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作社成立条件(建筑工程公司能承包劳务工程吗)

劳务合作社成立条件(建筑工程公司能承包劳务工程吗)

内容导航:

Q1: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对外劳务合作,是指组织劳务人员赴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为国外的企业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国外雇主)工作的经营性活动。

国外的企业、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第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依法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提高对外劳务合作水平,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体系以及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第四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外交、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渔业、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与劳务人员第五条 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第六条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三)有3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五)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第七条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并办理登记的企业(以下称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单报至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中国驻外使馆、领馆。

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并办理登记,不得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第八条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商务、旅游、留学等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第九条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缴存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备用金也可以通过向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等额银行保函的方式缴存。

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缴存备用金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备用金用于支付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拒绝承担或者无力承担的下列费用:

(一)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收取,应当退还给劳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依法或者按照约定应当由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向劳务人员支付的劳动报酬;

(三)依法赔偿劳务人员的损失所需费用;

(四)因发生突发事件,劳务人员回国或者接受紧急救助所需费用。

备用金使用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自使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备用金补足到原有数额。

备用金缴存、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第十一条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不得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从事与赌博、色情活动相关的工作。第十二条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安排劳务人员接受赴国外工作所需的职业技能、安全防范知识、外语以及用工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相关法律、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知识的培训;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的,不得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劳务人员应当接受培训,掌握赴国外工作所需的相关技能和知识,提高适应国外工作岗位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的能力。

Q2:为什么工厂要和劳务公司合作?为什么不直接给员工高工资?

为什么工厂要和劳务公司(也叫劳务派遣)合作,为什么不直招不把其费用加给员工呢。主要一点是规避风险,甩包袱。为什么这么说呢?像劳动强度大的工种如装卸,一般工厂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用工。

劳务公司是一个没有实体事业的单位,在某个写字楼租间房,摆两个电脑,一部座机或直接手机,几人就可组成,和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用人单位要人劳务公司就去招,网上招,到人才市场里去招。招来的人员送到工厂,工厂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干活,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劳务派遣费一并由工厂打到劳务派遣公司,再由劳务派遣公司打到务工人员个人帐户上。

为什么工厂不直接招人,要劳务派遣公司输入呢,上面讲了,一是规避风险,不需要给员工买五险一金,因为不是工厂直招的。二不是工厂的编织人员,谈不上什么福利,也就是没有什么福利。三是随时走人,务工人员签的是短期的临时合同,而且临时合同都是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根本就没有什么保障可谈。

为什么工厂不直招,要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去招人,大多是些重体力活、零碎的、脏累的工种,而这些工种又是些年龄偏大的人去干的、去做的,年龄大了谁还要你长期干、干到老呢,辞退年龄大的又招年龄稍微轻的。不难理解,就为什么工厂不直招务工人员,把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加在员工工资上。

其是工厂也不需要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去招人,把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委托费加在务工人员上,又好招人,能招到年纪轻的,还能提高务工人员的积极性。这里有一个制约用人厂家的单位,就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了没果是用人单位直招的劳务人员,就是正式的在编人员,必须为员工买五险一金,不然就是违法,导致了这种怪现象的产生。

Q3:劳务公司应与工厂签劳动合同还是合作协议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2】劳务公司,不是劳动者一个人,劳务公司是一个单位,

【5】因此劳务公司应与工厂签定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合作协议。

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支付双赔工资。(注:你要提供与其存在事实雇佣劳动关系材料,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牌等)

你好,确切地说,劳务公司应与工厂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劳务合作协议。

Q4:建筑工程公司能承包劳务工程吗

建筑工程公司不能承包劳务工程。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扩展资料

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建筑公司应该是专业分包。劳务公司才是劳务分包

你可以现专业分包后再找劳务分包公司分包,这个属于法律允许的分包。

不能,

Q5: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需要做什么?

只需要和派遣公司签订一份协议就可以了,在协议里说明你们的用工要求及相互责任权利。

该劳务公司的资质和一些业绩。

日照市宏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是经日照市东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在日照市东港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公司,注册资金300万人民币,具备从事国内职业中介、劳务工程承包、劳务派遣、社保代理等劳动服务资质,具有电气焊施工、水电暖安装、货物装卸、电器安装调试专业队伍,同时兼营卫生保洁、家政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类公司,荣获日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首批(2008年)“放心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称号。

公司现有管理团队十六人,其中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人,人力资源管理师一人,会计师一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人,法律顾问两人;公司下设电气焊、货物装卸、水电暖电器安装三个工程队、杭州办事处和一个控股公司。

在公司的发展中一直秉承“诚信守法、服务企业、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以踏实的工作和优良的服务,赢得了国内多家知名企业的信任,先后与杭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杭州鸿星电子有限公司、杭州宅易购物有限公司等大型台资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劳务派遣和劳务合作关系,行业涉及货物装卸、饮(食)品制作、电子产品制造、水产品加工、服装加工、市场营销等,现有派遣员工36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