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劳务外包公司(沈阳永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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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沈阳永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好吗?
好啊,很正规的。 永保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劳务派遣服务的专业化公司,是经沈阳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经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专业劳务派遣服务机构。
非常不正规,就是个打晃子的骗人企业,对外没有业务,对内拖欠工资,员工是不停得换
Q2:沈阳市人才交流中心电话及地址是?
你说的应该是沈阳市人才市场
在劳动大厦: 沈阳市大北街48 号
105、116、126、131、157、159、212、224、227、256、256、276、289、290、333、334、503到天后宫,南走就到了。
024-22531305 22531518 22531412 22534188
Q3:沈阳市和平区的劳动局和仲裁电话是多少
劳动争议仲裁处:22899289
仲裁电话:02422899289
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024-22894328 024-23879579 劳动争议仲裁处:22899289(投诉电话:22826625)
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024-22894328 024-23879579 你打这两个电话咨询一下,因为现在仲裁一般都是调解的,这个能不能取回就在于老板的态度啦,这个事情 很难说的,但是你所说的情况毕竟是你有理的,有理走遍天下,祝你成功!!
Q4:公司不给办理离职证明,坐标沈阳。
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但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的,建议反映到就业局解决,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公司应为劳动者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公司如果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为已离职的员工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Q5:沈阳百联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沈阳百联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是2007-10-19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35甲号603(德隆)。
沈阳百联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101036671604750,企业法人崔榕沈,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沈阳百联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人才中介服务;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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