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个人劳务费税率表计算,如一次劳务报酬是35580元,应交劳务税多少?

个人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个人劳务费税率表计算,如一次劳务报酬是35580元,应交劳务税多少?

内容导航:

Q1: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包括哪些行业?

首先来看,哪些属于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其次,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第一步: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公式:

1、收入低于4000,应纳税款=(收入-800)*20%

2、收入超过4000,应纳税款=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说明:

案例1:

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2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2000-800)*20%=240元

案例2:

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6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6000*(1-20%)*20%=960元

案例3:

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70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70000(1-20%)*40%-7000=15400元

第二步:纳税人(个人)做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个税税款

根据新个税法,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的综合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所以在一年一次的个税汇算清缴时,需要依法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Q2:关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每次劳务报酬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800元的费用;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以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按照30%的税率缴纳;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40%的税率缴纳。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某设计师一次取得收入6万元,超过4000元,所以减除20%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在2万元至5万元的按30%的税率缴纳。计算时扣除2000元的速算扣除数。 所以答案上写的是60000*(1-20%)*30%-2000=12400元。

Q3: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收入调节税是指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税对象之一。是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投稿、翻译、书画、雕刻、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服务等项劳务的所得。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Q4:个人劳务费税率表计算,如一次劳务报酬是35580元,应交劳务税多少?

应交个人所得税:35580×(1-20%)×30% -2000=6539.20元

个人劳务费税率表计算,如一次劳务报酬是8400元,应交劳务税多少?

Q5:个人劳务费如何计交个人所得税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费用,再乘20%税率;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抵扣收入额的20%,再乘20%税率;

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21000元以下的部分 20% 0

超过21000元至49500元的部分 30% 2000

超过49500元的部分 40% 7000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需要缴纳营业税、个税、城建税等及其他地方规费。

1、营业税,税率5%,计税依据为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城建税,税率为7%(城市),或者5%(县城或者镇)或者1%(其他地方),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3、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4、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1%,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5、个人所得税,一般预征个人所得税(各地实施办法大同小异),大致标准如下(参考):

(1)纳税人每笔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100元的,暂不预征个人所税;

(2)纳税人每笔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100元以上,不超过1000元的,按支付金额的3%预征;

(3)纳税人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1000元以上,不超过4000元的,按减除800元费用后的余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4)纳税人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4000元以上的,按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25000元(即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以上的,依照前项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分别进行加成。

6、其他地方规费等。

鉴于在实施细则上各地或有不相一致之处,以上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