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变更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签定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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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谁知道公司法人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封面甲方会注明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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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不能自己和自己签吧。请专业人士说详细些。
这个没问题的,你虽然是法定代表人,但你依然是公司的一员,另外你不是与你自己签,你是与公司签。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并不是同一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代表。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公司不可以代表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劳动报酬。
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或是总经理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董事长也可以是总经理或其他职位,也可以在公司没有任何职位,劳动合同是公司法人这个组织机构与自然人签订的一份劳动合同,而不是你说的法定代表人与自然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这个地方明确了你就明白为什么可以签订了吧,法人是企业这个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不是一个概念的。
Q2: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签定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不例外。但问题在于,并非所有的法定代表人都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法定代表人是否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应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是公司股东,并且其在公司也并未履行实际工作职责,即没有为公司提供实际劳动,那么其与公司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当然也无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但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履行相应职责,即实际为公司提供劳动,如担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那么其与公司之间就可能存在劳动关系,应当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的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但在未登记变更期间,不影响公司按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内容进行正常的业务往来。
从严谨、有效的角度出发,对外签定合同时一般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由于尚未进行必要的变更登记,因此,可继续沿用原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签发授权委托书,同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范围为与签署合同有关的事宜。
Q3:劳务公司法人需要什么条件
一、正面回答
劳务公司法人需要具备: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有公司名称;
5、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分析详情
劳务公司是指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向社会招收一些具有劳动能力,并符合市场需求条件的人员作为该公司的劳务人员,然后再把这些劳务人员转租或派遣给其它的的用人单位,从中获取劳动力差价的企业。
三、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Q4:建筑劳务企业法人有职称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04条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章程;(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干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5)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6)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7)部份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8)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装备、厂房的相应证明;(9)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10)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参考:建设工程标准在线
Q5:劳务公司更换法人代表资质证书要不更更根
劳务公司更换法人代表资质证书是需要更换的,要不然在后期的项目中麻烦会很大的。有必要更换。
要办资质证书,不参加什么考试,只要以下材料。
建筑资质标准
一、总 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标 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 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最低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三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万元。
2、技术条件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三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二)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12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取得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四、附 则
(一)企业申请三级资质晋升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二级资质或三级资质,申请二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三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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