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中介(出国劳务归哪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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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出国劳务规定时间出不去中介能赔偿吗
看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根据对方的违约情形主张赔偿损失
取得证据后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没有这么长时间的 一般就是 三周时间 打官司 我看你就不要了 协商吧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2:出国劳务归哪个部门管
向境外输出劳务,是责任、风险和政策性很强的业务活动,获得资质的企业必须办理工商、税务、海关注册手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经营范围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按规定报送有关业务数据,并接受商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
Q3:出国外出打工,签的两年的合同,到期还不让回来,违法吗?
签署了两年的出国务工合同的,期满却不让人停止务工且并没有续签合同的,属于对所签合同的根本违约,且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务工人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回国,同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需正式签署约定出国务工相关权利义务的合同,可以是书面、口头等多种方式,来约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接受服务方或者中介方虽已履行完2年合同义务,但是接受服务方或者中介方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让务工人员回国,必然违反了双方之间关于服务期限的相关义务,超出了履行期限。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研究出国务工合同关于约定责任的约定是否明确,及时锁定相关诉讼证据,在时效期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与违约方签署的出国务工合同或者终止合同,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不合理,过高等情况发生的话,人民法院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Q4:出国劳务,公司“保管”工人的护照是合法的吗?
这是不合法的。在国外护照就是你们每个人的身份证,当然应该由每个人自己保管,即使你们公司是出于好意,怕你们把护照弄丢了而替你们保管,也应该得到你们的同意才行,不能强行替你们保管。
1、就护照管理国家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所以谈不上合不合法。
2、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有各自指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有的办法是有这样的规定。
3、在新加坡应该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在国外护照就相当于你的身份证,你可以咨询一下,没准就是违法的。
Q5:我想问一下出国务工有关法律,劳动法,对务工人员是否有保护作用。
劳动者受到全世界法律的保护,在哪儿劳动或者劳动合同归属哪儿管理,就受哪儿的劳动法律保护,最差也受到原属国的保护,即:如果你是中国人,出国务工,如果当地劳动法保护不到你,你也受到中国劳动法的保护,因为你是中国公民;各国的统治者知道,劳动者是社会财富的唯一驱动因素;
区别在于,有的发展中国家对雇主的利益保护大于劳动者,因为要鼓励创业,解决就业问题,必须先有老板,然后才有雇员,保护雇员的利益大于雇主的话,这个社会缺乏创业动力,那就业就是个问题。
有的发达国家对劳动者的利益保护大于雇主,在雇员与雇主的纠纷中,倾向要雇主让利给雇员,不过,也有实际操作中的具体区别,不能一概而论。
总之,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在世界各国都有明文的法律保护。
有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