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文化输出(劳务派遣出国打工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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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劳务费及交税的问题
1、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 税率为20% 。例如: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个税; 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 = 800 元个税。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税法规定:
1、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款=(劳务报酬收入-费用扣除额)*税率。根据题中情况,相关的费用扣除额和适用税率为800元和20%。
2、劳务报酬项目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交纳。
3、帐务处理问题。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注意,不是工资标准,如计税工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
麻痹的,上次老师说超过800扣税,但是是按全额的20%算得。最高发1000,要扣200的税,发1000和发800一个价钱,所以给我们发钱都是最高800。我就感觉是骗我们的
Q2:境外的维修费需要缴纳什么税金?劳务均发生在境外,需要代扣代缴什么税呢?
如果是境外企业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维修劳务,不在我国纳税
1、支付临时外聘人员费用,借:相关成本费用 贷:现金 应交税费
2、本公司员工,借:相关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应交税费
区别在于要不要同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Q3:中国公民在境外工作期间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扩展资料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其超过规定的部分应当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个人所得税
随着中国的经济改革与国内市场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被国内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派往国外工作。 依照许多双重征税协定及不同国家的相关税收法律,如果满足某些标准(一般是关于住所和所得来源地),中国公民一般应缴纳外国税收。但作为中国公民,其世界范围的所得都应缴纳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下,存在一个机制用来避免中国公民取得非源自中国境内所得的双重征税。对于中国公民取得的境外所得,准予其在依照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允许的扣除额不得超过该境外所得依照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术语"已在境外缴纳的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税额。 如果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上述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不得超过5年。 示例 中国公民w先生被派往a国工作,其源自a国的年薪金所得为50,000美元。依照a国相关税收规定,w先生在a国缴纳了7,500美元的税款。 抵免限额=[(50,000美元×8.2/12-4,000﹡)×25%一1,375元人民币]12/8。2=9,024美元 由于a国的已经缴纳的数额低于依照中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所以7,500美元的已纳税额可以全部扣除,且w先生需要向中国的税务机关缴纳差额部分1,524美元(即,9,024-7,500)的税款。 ﹡当计算中国居民纳税人源自中国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适用一项3,200元人民币的附加费用扣除额。也就是说,他们适用的月扣除费用额为4,000元人民币。 纳税义务人申请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 取得中国境外所得的中国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境外工作期间不必按月提交纳税申报表。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于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的规定很简单,所提供的信息也很有限。例如,对于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的纳税评定,绝大多数地方税务局没有发布年度所得纳税申报表及其填写说明,而且也不明确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应向哪个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如果中国公民从多个国家取得所得,在计算境外抵免额时也不明确该多处所得是否可以合并计算。 考虑到上述事宜的不确定,纳税人应向其税务顾问及当地税务机关咨询相关纳税事宜以确定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的实际程序,这是很重要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税法第七条所说的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所得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
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前款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纳税义务人依照税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
税款所属期为2011年9月(含9月)以后的,适用费用扣除标准为:国籍为中国的:一般人员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退休返聘人员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特殊行业人员包括远洋运输船员、取得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单位外派国外人员,其费用扣除标准为4800元;华侨、国籍为其他国家或港澳台地区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800元。
Q4:劳务派遣出国打工靠谱吗?
如果想要出国打工挣钱,一定要通过正规的出国劳务公司,这种是比较靠谱的,任何没有商务部资质的出国劳务公司,大家都不要轻易相信,也不要让劳务公司以其他签证类型将您派遣出去。
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到国,是常见的一种出国工作方式,在当地会有专门办理出国劳务的公司。如果想要出国打工挣钱,一定要通过正规的出国劳务公司,这种是比较靠谱的,任何没有商务部资质的出国劳务公司,大家都不要轻易相信,也不要让劳务公司以其他签证类型将您派遣出去。
一般来讲,可以有三种方式出国工作,一是可以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代为办理。二是以职业移民的形式出国。三是通过海外公司下发邀请函的形式。而对于一般阶层的人来讲,主要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或者职业移民公司办理出国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以出国劳务的形式还是以职业移民的形式,没有任何一个中介公司可以保证百分之百能够办理下来签证。因为签证是不受主观控制的东西,完全取决于大使馆签证官。
Q5:民工工资怎么扣税啊
某员工 工资2000
那你就找一下公式套套
2000的话适用税率5% 速算扣除算0
(2000-1600)*5%=20元
实发1980就可以了
如果有养老保险(个人交纳部分)也和1600一样扣除了
银行代发工资不会扣税的,因为银行只受理代发业务,扣税事宜应由发工资的单位自行处理。记得采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