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是不是工资薪金?工资和劳务有什么区别?

劳务报酬是不是工资薪金?工资和劳务有什么区别?

内容导航:

Q1: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有什么区别

一、直接回答

工资薪金属于非独立的个人劳动所得,通常表现为由他人指定、安排劳动、工作,同时要接受管理约束,或服务于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业主除外),非独立劳动的人员从这些单位组织取得的劳动报酬,以工资、薪金形式体现。劳务报酬一般属于个人独立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是否与接受劳动成果的对象存在雇佣关系,是判断一项收入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的基本的标准。

二、分析

具体如下:

1、涵盖的范围不同。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不同。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而劳务报酬目前采取预扣预缴的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即: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即:每次收入≤4000:收入-800;每次收入>4000:收入×(1-20%)。

三、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签合同的区别

工资性支出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

Q2:工资和劳务有什么区别?

1.其实要弄清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关键要看你同该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任职和雇佣关系.如果取得与任职和雇佣有关的所得是工资薪金所得. 2.你举的例子:你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这两个单位是法定的扣缴义务人,必须履行扣缴义务,办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等和缴纳税款.另外根据根据第三十六条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由于你在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因此,除法定的扣缴义务人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外,你还需要自行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期限按照该办法 "第十九条 除本办法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办理.申报地点按照该办法 "第十一条 取得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所得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一)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劳务费有点临时工的感觉!工资是单位和个人一招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他们的主要区别是看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提供劳务服务一般都需要签订合同...

【解答】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文的规定,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为工资、薪金所得,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为劳务报酬所得。 2、根据相关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个人从事的劳务作为独立个人劳务,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其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假期工资等方面不享受单位员工待遇; (2)其从事劳务服务所取得的劳务报酬,是按相对的小时、周、月或一次性计算支付; (3)其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有限的,并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 (4)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所相应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其个人负担。

Q3:个人劳务报酬支出属于职工工资性支出吗

不属于

不属于。

不属于!!!!!!!!

劳务报酬指的是服务费,建立劳动关系支取报酬属于职工工资

凡是与职工技协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其上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或没有为其支付社会保险基金(除股息、红利收入外)的,按月从技协领取收入在一年以上的人员,从技协中取得的收入均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临时聘用人员取得的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因此个人劳务报酬支出不属于职工工资性支出。

Q4:劳务报酬跟工资薪酬所得有什么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存在雇佣关系,即有劳动合同等,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临时性的从事劳务而取得的所得。

这要看怎么理解,你可以简单理解成工资+劳务费=总收入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有11种应税所得,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两项可能跟您的实际情况有关联。

您是在校学生,因为要读书,与企业不是任职、受雇关系,因此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税率是20%。您以前勤工俭学兼职时,之前的企业可能是错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了您的个税,而现在的企业的扣缴方式才是正确的。

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明确: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Q5:是按工资算,还是按劳动报酬算?

  不知道你所说的工资与劳动报酬指的是什么意思?   劳动报酬(Labor remuneration)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在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未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的具体事项,包括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仅作了口头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确,一旦发生争议,往往无据可查,无法确定。针对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作了相关规定。   个人所得税要根据所得的形式来缴税   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 - 800元)×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   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损失))×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   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损失))×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   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计算公式: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1-20%)×20%;   ^^ 稿酬所得,按上述公式计算后应减征30%   ^^ 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超过20000元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财产转让所得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