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中的劳务和服务的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增值税中的劳务和服务的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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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是什么?

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对象不同、管理对象不同、工作稳定性不同、劳动报酬不同、福利待遇不同。劳务派遣与传统的用工方式不一样,不是单位和劳动者一对一的关系。虽然法律规定了派遣工和正式工享受同样的待遇,但实践中,派遣工往往不如正式工,而且,用工单位还会随意解雇派遣工,也不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通常会把一些非核心、事务的岗位设计成派遣岗,目的是便于随时调整,企业面临的用工风险小,裁减人员很方便,也不影响声誉。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包括:

1、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对象不同。劳务派遣工一般都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而正式工是直接与所在国企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务派遣工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的,而正式工的合同都是长期的,可以安心干到退休。

2、管理对象不同。劳务派遣工的人事管理、招聘入职、辞退离职、工资发放、保险购买等等,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办理的;而正式工是由国企公司全部直接管理和办理的。

3、工作稳定性不同。劳务派遣工的性质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国企,从事辅助性、协助性、临时性的工作。虽然也有很多劳务派遣工从事的工作与正式工一样,但仍然是协助性质的。所以,当国企一旦不需要时,就会被辞退,随时会面临着被辞退的压力。而正式工则高枕无忧,不用考虑这个问题。

4、劳动报酬不同。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是由国企公司转到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提取一定的管理费后,再发放给劳务派遣工,工资的基数、标准都要比正式工低一些;而正式工的工资在国企里是有着正常的增长机制的,且工资的基数、标准都要比劳务派遣工高不少,即使同工也不一定同酬的。

5、福利待遇不同。在个人劳动保险方面,劳务派遣工一般是“五险”,正式工是“五险二金”;在节日企业发放福利方面,劳务派遣工一般要比正式工少很多,有的甚至没有;在企业发放节日奖金、年终奖金方面,劳务派遣工一般要比正式工少很多,有的甚至没有;在提供免费午餐方面,劳务派遣工一般要自费,正式工全部免费,吃不完的还可以在指定超市购买所需生活物品;有的企业在每月发放生活实物方面,劳务派遣工一般没有,而正式工月月都发。

Q2:经济学原理书中的 劳务 一词是什么含义?

劳务,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活劳动形式提供某种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物质生产的需要。

劳务概念和第三产业概念之间存在着相通之处。第三产业的主要特征,就在于向社会提供劳务。

①生活服务。指直接为人们生活提供的服务。如:饮食、理发、浴池、旅店、影院、剧院等。这种劳务生产和消费同时发生。

②生产服务。指为生产和再生产过程提供的服务,它是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的继续。如:运输、保管、包装、维修等。这种劳务也是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同时发生。

等退票是指想坐飞机而没有买到票因而打算在飞机有空位时补票乘坐飞机的人。-而不是我们平常所理解的买到票而改变主意不乘坐飞机而退票的人。教材的意思是说有一个空位,则飞一次每个空位就会损失500美元,10个则是5000美元。航空公司将票价降低,把10个座位填满,就可以另损失降到最低。最低能降到多低呢?只要降价票价格比每个乘客的边际成本要高,航空公司就划算。

   票价应不低于500美元这句的前提是每次飞行都能满员。但实际常常不能满员,可航空公司不能因为某一次飞行不能满员就取消该次航班。所以航空公司要考虑如何在不满员或者说是赔钱的情况下如何降低损失。比如说把票价降低到300美元来招揽更多顾客。

 有利可图是指和有10个空位的不满员情况比较。赔2000美元相对于赔5000美元来讲就叫有利可图了。

Q3: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一、 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依据方面的主要区别 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二、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三、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 处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隶属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即当事人成为该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员工(以下统称职工)。因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劳务关系中,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隶属关系。如某一居民使用一名按小时计酬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不可能是该户居民家的职工,与该居民也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 四、 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且用人单位承担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义务是法律的确定性规范;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另一方当事人社会保险的义务。如居民不必为其雇用的家政服务员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五、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 用人单位具有对劳动者违章违纪进行处理的管理权。如对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记过失单、降职等处分;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处理虽然也有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但不含当事人一方取消当事人另一方本单位职工“身份”这一形式,即不包括对其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予其他纪律处分形式。 六、在支付报酬方面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分配关系通常包括表现为劳动报酬范畴的工资和奖金,以及由此派生的社会保险关系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而在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当事人得到的是根据权利义务平等、公平等原则事先约定的报酬。

Q4: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与人力资源部门工作区别与联系

区别包括以下环节:

1、人力资源规划

2、招聘与配置

3、培训与开发

4、薪酬与福利

5、绩效管理

6、员工关系

相互关系:

1、人力资源规划-HR工作的航标兼导航仪

  人力资源规划的目的在于结合企业发展战略,通过对企业资源状况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的分析,找到未来人力资源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计划,以保证企业目标的顺利实现。人力资源规划的重点在于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统计,依据这些数据和结果,结合企业战略,制定未来人力资源工作的方案。

  2、招聘与配置-“引”和“用”的结合艺术

  人员任用讲求的是人岗匹配,适岗适人。招聘合适的人才并把人才配置到合适的地方是才能算完成了一次有效的招聘。招聘和配置有各自的侧重点,招聘工作是由需求分析-预算制定-招聘方案的制定-招聘实施-后续评估等一系列步骤构成的,其中关键又在于做好需求分析,首先明确企业到底需要什么人,需要多少人,对这些人有什么要求,以及通过什么渠道去寻找公司所需要的这些人,目标和计划明确之后,招聘工作会变得更加有的放矢。招聘与配置不能被视为各自独立的过程,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的两个环节,只有招聘合适的人员并进行有效的配置才能保证招聘意义的实现。

  3、培训与开发-帮助员工胜任工作并发掘员工的最大潜能

  对于新进公司的员工来说,要尽快适应并胜任工作,除了自己努力学习,还需要公司提供帮助。对于在岗的员工来说,为了适应市场形势的变化带来的公司战略的调整,需要不断调整和提高自己的技能。基于这两个方面,组织有效培训,以最大限度开发员工的潜能变得非常必要。

  4、薪酬与福利-员工激励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薪酬与福利的作用有两点:一是对员工过去业绩的肯定;二是借助有效的薪资福利体系促进员工不断提高业绩。一个有效的薪资福利体系必须具有公平性,保证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岗位公平。外部公平会使得企业薪酬福利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内部公平需要体现薪酬的纵向区别,岗位公平则需要体现同岗位员工胜任能力的差距。

  5、绩效管理-不同的视角,不同的结局

  绩效考核的目的在于借助一个有效的体系,通过对业绩的考核,肯定过去的业绩并期待未来绩效的不断提高。传统的绩效工作只是停留在绩效考核的层面,而现代绩效管理则更多地关注未来业绩的提高。关注点的转移使得现代绩效工作重点也开始转移。体系的有效性成为HR工作者关注的焦点。一

  6、员工关系-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赢

  员工关系的处理在于以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在发生劳动关系之初,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期限之内,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于劳动者来说,需要借助劳动合同来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实现,同时对企业尽到应尽的义务。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合同法规更多地在于规范其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基本利益。但是另一方面也保障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包括对劳动者供职期限的约定,依据适用条款解雇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劳动者,以及合法规避劳动法规政策,为企业节约人力资本支出等。

  HR各大模块的工作各有侧重点,但是各大模块是不可分割的,就象生物链一样,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会影响整个系统的失衡。HR工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必须到位,同时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不断地调整工作的重点,才能保证人力资源管理保持良性运作,并支持企业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

首先说明,二者有着质的区别,虽说在公司企业来说,二者同属于行政类,但是二者有着明确的分工。

引用楼上朋友的一点回复:

行政管理:管理公司的行政.文书.档案.负责会议纪录.客人的接待.下发公司的文件.文书.

人事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系统下面的一部分

人力资源管理:负责对公司全体员工的管理.人事档案.每个员工的档案资料.从上到下.管理人员普通员我.都有.招聘新员工.对员的开除和辞职进行处理.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协助处理人事相关的事情

另外,人力资源管理不是我们简单所理解的招与辞的概念,还包括的对员工的激励奖惩,培训开发,再教育,当然,处理好员工之间的各种关系也属于职责之一。

而对于行政管理,就专业而言,有点偏重于政治,所学知识对于政治学有很大的片中,我就是行政管理专业的本科生,所学课程中,除了有一部分涉及到人管、会计、财管等,但也只是作为一个了解的部分,主要片中于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和研究,虽然也有管理理论,也有管理学知识,但是它是政治与管理相结合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政治就是管理,着重于宏观部分的东西,而人力资源,偏重面就有所不同,主要侧重于内部的微观管理,而且是对人的管理,对事的管理较少。

至于工作而言,行政管理由于其的针对性不强,没有像人管那样明确的专业针对性,所以就业比较难,实际应用几乎为零,适合搞理论研究。

管理是一个高层次的,人力资源部门,工作可能就要琐碎的多,什么考勤啊,社保啊,员工关系啊,招聘啊之类的,而人力资源管理是一个抽象的东西,比如人员的调配,测评,人力资源部门工作的开展计划,对人力资源部门工作的一个整体总结,由一个公司的人员流动,产值,各种所引发的思考,反正我现在还不懂,我是这样理解的,我现在还是后者!

部门工作包含你所谓的管理工作,两者相对而言,不是可比的 前者是一个工作过程,后者是部门工作要求

Q5:劳务公司与服务公司的区别

建筑劳务公司的性质是提供建筑人力支持配置为盈利为目的公司和建筑公司以建筑投资经营为盈利目的的公司

在实践中,劳务派遣单位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与用工单位及时签订内容完备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一份完备的派遣协议应对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工伤赔偿、员工管理、服务质量、费用结算时间和方式、赔偿或补偿方式、派遣关系的解除和终止、争议解决办法等各方面进行约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相关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务派遣单位还有义务将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除了要载明常规事项外,还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3.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月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4.应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单位按照法律...在实践中,劳务派遣单位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与用工单位及时签订内容完备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一份完备的派遣协议应对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工伤赔偿、员工管理、服务质量、费用结算时间和方式、赔偿或补偿方式、派遣关系的解除和终止、争议解决办法等各方面进行约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相关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务派遣单位还有义务将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除了要载明常规事项外,还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3.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月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4.应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此外,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同样需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