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所得税计算方法(劳务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劳务所得税计算方法(劳务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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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如下: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额-800) 乘以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乘以(1-20% )乘以20%;

3、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Q2:劳务报酬所得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例如: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0元。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0000×(1-20%)×30%-2000=7600(元)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加征十成。

例如:王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5万元,需扣除20%的费用。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50000×(1-20%)=40000元

=40000×30%(30%的税率为20000对应的20%的税率加征五成为30%)-2000=10000(元)

扩展资料:

报酬范围

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非独立劳动,从所在单位领取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报酬调整

在合约中的约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劳务报酬。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一定百分比时,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收入额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顾名思义就是针对劳务费的个人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种。那么劳务费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下面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比如说,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个税;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 = 800 元个税。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就是这些,当然今后在遇到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才可以。

此回答是借用的人家的,你所说的演讲收入的可以等同于: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Q3:个人劳务所得税,税后工资是16000、求公式,谢谢。

个人劳务所得税,应纳税款=劳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算依据: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

4、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你说的个人劳务所得税=16000/(1-80%*20%)=19047.62元。

税前所得19047.62,税金3047.62,税后16000

20000 个人所得税 不含税劳务报酬低于21000税率为20% 速算扣除数为0 16000/(1-20%)=20000

公司缴税,那么就意味着缴税的部分也要承担税收的,而且是个等比数列,有点麻烦的。

16000+20%*x+20%*20%*x+。。。+0=x

求出x=21333.33。

验证:21333.33*20%=4266.67

4266.67*20%=853.33

853.33*20%=170.67

170.67*20%=34.13

34.13*20%=6.83

6.83*20%=1.37

1.37*20%=0.27

0.27*20%=0.05

0.05*20%=0.01

合计:5333.33,税后劳务=21333.33-5333.33=16000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则:应纳税所得额=16000×(1-20%)÷(1-20%×(1-20%))=15238.09

应纳税额=15238.09×20%=3047.62

那么税前收入=16000+3047.62=19047.62

希望对你有帮助!

Q4:劳务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月收入不足4000的,扣除800元费用,剩余部分按照20%计算税费

你合并了之后,损失800元费用部分的20%税金减免,只能扣减一个800元,所以你至少多缴纳160元税费。

原来按两个月两次计税 是 (1500-800)*20%=140 两个月 280

现在按照3000 一次计税是(3000-800)*20%=440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

比如说,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个税;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如: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 = 800 元个税。

3、我国税法对于取得劳务报酬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这里所指取得劳务报酬畸高是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情况。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加成至税率30%: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税率加成至4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Q5: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