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代发工资协议(之前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有公司把员工工资打到劳务公司账上,再由劳务公司来支付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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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之前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有公司把员工工资打到劳务公司账上,再由劳务公司来支付给员工。
只需要劳务公司出一份委托代发工资的协议即可,不需要别的什么手续。没那么麻烦。
可以,发生事实用工关系就可以告,并且一定赢,去咨询律师,或者去用工单位所属街道办事处,劳动局投诉及咨询相关法律事务。
Q2:劳动局代发工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吗
可以委托他人代领的。
如果已经办理委托公证的,在到劳动局领取工资时,应该向劳动局提交领款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公证书。
退休人员的工资,现在一般是打到工资卡或者存折上了。
如果是退休人员要领取新发的工资卡或者存折,因自己身体等不方便,可以出具授权书,委托人去代领授的。
Q3:公司用劳务公司代发工资对员工的影响
现在已经有很多企业选择了劳务公司代发工资,而且劳务公司代发工资好处也非常的多,首先就是可以提高工资发放的效率,有些企业在发放工资的时候都是先由出纳去银行提取现金。
然后再回到企业,将工资发放给员工,这种方式不但繁琐,而且还不安全,效率也非常的低,但是如果是劳务公司代发工资,那么就可以减少这些不必要的环节,工资发放快速又安全。
其次,劳务公司代发工资,可以让企业工资发放更加的规范,如果企业将临时性用工人员工资通过劳务公司来发放,那么对公账户发放工资会获得劳务公司开具的劳务发票,不用担心工资入账方面的问题。
具体分类:
1、减少税费支出,规避用工风险
减少企业社保汇算清缴的工资额度,从而减少汇算清缴费用。社保基数是根据工资多少来定的,工资放在劳务派遣单位发就会降低他们账上的工资额度,那社保就跟着下降了。举个例子,一家公司将部分工资比较高的员工(一般为中高层管理者)的工资由人力资源公司代发,而自己账目上的员工工资基数就会降低,这样社保费用自然也跟着降低了。
2、节省人力物力,提供工作效率
代发工资不仅可以减轻企业的繁琐工作,同时代发工资也是薪酬优化的一部分,人力资源公司会优化出适合企业发展的方案。企业选择通过第三方代发员工的工资,不仅为自己节省了一定的发放工资流程,更是让自己省下了更多的人力物力,不用专门聘请财务专员也能轻松搞定员工的工资问题,能够将主要的精力集中到公司主营业务上来。
3、便于保密,维持公司稳定性
工资和薪酬待遇是每个员工最为关心的问题。大多数企业员工薪酬是保密的。为便于保密,企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知晓全体员工薪酬待遇的人最少为好。那么,委托第三方,大量案例证明是最为有效的保密方式。
4、提升员工的满意度
对于有些员工,例如设计师和公司高层管理者等人群,工资水平远远高于个税起征点,没有合理的工资体系设计就会扣减员工的大量工资,降低员工的满意度。这个时候构建合理的薪酬规划系统就能有效的避税,让员工拿到更多的工资,提升员工的满意度。
Q4:劳动法公司辞员工应怎样补发工资
1、公司辞退员工,除了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外,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
1、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公司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假设你在公司上班两年半(30个月),那么公司应该补发你29个月的工资。
2、由于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两年半,那就应该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跟你解除劳动关系,那公司应该支付你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赔偿金额度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6个月工资。
建议认真研究《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向公司提出相关的赔偿要求,若公司不同意赔偿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严格按照劳动法去办,不行就去起诉他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
1、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公司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假设你在公司上班两年半(30个月),那么公司应该补发你29个月的工资。
2、由于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两年半,那就应该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跟你解除劳动关系,那公司应该支付你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赔偿金额度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6个月工资。
建议认真研究《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向公司提出相关的赔偿要求,若公司不同意赔偿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一楼第1点我没意见,是我没有细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但第2点不同意,《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则是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楼主确实是工作满两年半,那就应该是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提前30天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做法不是所有情况都适用,只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才适用。退一步来讲,就算是公司应该提前30天通知而没有通知,那也算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两倍补偿金的赔偿金,而不存在还要再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
根据劳动法第26条,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规定如下: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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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补偿的标准,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 “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6月10日提出辞退你的兄弟,那公司就应开工资到7月10日,同时再多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但公司会要求你兄弟继续在公司上班至7月10日,如果不通过法庭途径,就看你兄弟跟公司如何协商了。
另外《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一楼说的有误
1 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时效期 法律上就不支持了 即使支持按劳动合同法规定 最多是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不可能像一楼说的29个月
2 一楼说的三个月工资也有误
你工作两年半被辞退(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应该支付你两个半月工资补偿金 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 津贴及补贴 如果是违法辞退 要按上述双倍标准赔偿 即应给你5个月工资 如果没提前30天通知你 还应支付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Q5:劳务派遣的公司为用工单位代发的工资还用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劳务派遣输送的劳务,不属于用工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支付的劳务工资是在“劳务费用”中核算,而用工单位支付的劳务费用的是劳务派遣公司的收入,在劳务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
而职工个人所得税是避免重复征税,谁发放谁代扣代缴。所以,用工单位是不会单独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输出发放工资的,更谈不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了。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一般是由发放单位代收代缴。如果由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工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应该由该公司代收代缴,你单位不用再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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