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是否需要招标?国内的建筑工程是不是大多数都是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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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确认工程是否属于违法分包
你说的这种情况就是工程转包,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确认的方法很简单的,请行政部门介入,把现场的几个主要管理人员的人事管理、组织管理、社保关系、档案关系、住房公积金关系调出来,看看他们是否属于承包人的职工,同时查看现在几个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如果经查实,这些人不属于承包人的职工,就可以认定为承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责任与义务,将承包的工程全部全让给了他人,属于严重的违法转包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当承包人发生这种行为时,发包人是可以单方面申请解除合同的。
您说这种情况,应该是企业把活包给施工队了,如果只是这样的话,不算违法分包,“资质证注册均非中标单位”不能单独作为证据,因为资质证一般显示初始注册单位,人家可以说没变更过来。至于是否为转包,你要找到证明现场施工人员与另一公司劳动关系的证据。
所谓违法分包,实际上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的违法分包行为,几种形式也在上面法条中...
Q2:如何区分违法转包和合法分包?
违法转包和合法分包的区别:
1、二者是否承担责任
在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二者是否被法律允许
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
3、二者是否承担责任
合法分包的发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未脱离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其仍在履行总包管理责任;
而非法转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实际脱离了当事人地位,其不再履行任何合同义务。
但从法律责任上讲,无论是合法分包还是非法转包,发包人均应与分包人或转包之承包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按照《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
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分包。
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违法转包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分包
非法转包: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分包: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的一部分交给第三人(即分包人)完成。
转包与分包是两个既有相似又有区别的概念。其中相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由第三人完成应由自己完成的建设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
区别则主要表现在:
1、在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法律依据见《合同法》第272条、《招标投标法》第48条、《建筑法》第24条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即: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转包。
按照《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按照《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分包。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把好分包认可关。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建设单位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承包单位提出分包要求时不予认可。建设单位发现承包单位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应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建设单位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单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指定的,须征得承包单位的同意。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违法转包和合法分包的区别如下:
1、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的区别:
在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两者所包含行为是否违法:
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
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法律依据见《合同法》第272条、《招标投标法》第48条、《建筑法》第24条的规定)。
扩展资料
违法分包包括: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即: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
(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转包。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违法转包
百度百科——分包
违法转包与合法分包的区别为:
(1)主体不同。
转包是将原承包合同的主体双方变更为发包与受让方,原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则退出承包合同,使得受让人取代承包方成为原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分包合同的主体双方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分包承包人在总承包合同关系中,仅处于第三人的位置。
(2)对象不同。
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
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一部分,且该部分分包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法律后果不同。
我国法律允许建设工程总承包方经发包方认可或者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所以,依法成立的分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转包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予以禁止。
(4)权利、义务内容不同。
转包在转让后原承包合同的内容保持不变,仅主体发生了变更,受让人直接享有原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分包合同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形成的独立承包合同,其权利、义务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转包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分包
Q3:根据118号文,存在哪些情形的,属于违法分包
转摘参考:
一、违法分包行为
⒈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⒉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即违法专业工程分包(依据同上);
⒊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或只与“包工头” 签订劳务合同等行为,均视为违法分包进行处理(《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
二、转包行为
⒈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⒉分包工程承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再次分包(《建筑法》);
⒊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庠.....
你说呢...
Q4:国内的建筑工程是不是大多数都是违法分包
是这样的,这就是国情!!!
你好!
1、并不是你想的那么乱。。。
2、.佛说:不可说。。。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大部分是挂靠!
是的
Q5:如何认定违法分包,如何处罚违法分包
承包人不得再将业务转包,否则就是违法分包。一般是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按实际损失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