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劳务合同在第几章(劳务合同受何法保护)

民法典劳务合同在第几章(劳务合同受何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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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合同受何法保护

目前只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

劳动法仅适用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不适用的

至于新法,应该会扩大适用范围吧

劳务合同是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Q2: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当然不妥,劳务合同比劳动合同少了很多权利,前者发生纠纷只能通过《民法通则》调整,即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而签订劳动合同则受到《劳动法》和《民法通则》双重保护 ,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仲裁、调解、投诉、举报等非诉方式解决。

您好劳动合同少了很多权利,前者发生纠纷只能通过

乙的话在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区别:(1)社会关系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仅与劳动过程相联系的的合同, 表现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劳务合同虽也与劳动过程相联系,但它更着眼于实现过程。(2)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 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3)风险责任不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由用人单位承担风险责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劳务提供方自行承担风险。(4)劳动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 具有分配性质,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联系:两种合同都与劳动过程紧密相联。

Q3:民法中于超过法定年龄文盲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当然也要签订了啊,文盲也就是不认识字和不会写字但是合同中的内容他明白

【1】用人单位明知劳动者        (农村大娘是文盲)已超过法定年龄(55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无效。劳务合同有效。 【2】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责任。          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因为单位也有过错。          要求给些补偿。 【3】这个老人,自己不懂法,回家可以和亲人商议          否则,吃亏上当都不知道。 【4】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和单位签订《劳动协议》。           这时候,劳动者和单位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

Q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有什么区别

你好, 劳务合同试用于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定合同后将劳务外派到用人单位工作。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直接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从劳动者被雇佣的第一天起就存在劳动关系,并必须签定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社保。 劳务合同属民法调整,劳动局不管 劳动合同属劳动法调整,劳动局管 还有一种说法,劳动合同是用来调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一个合同,合同一旦成立,两者之间就建立了一个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关系。说得更通俗一点,员工只要与某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就是这个单位的人,他的医保、劳保和福利工资等,都在该单位享受。而劳务合同只是一个经济合同,一个人在某个单位工作,完全可以与另外一个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双方要遵守的更多的是劳务合同中规定的内容,通常情况下,不受《劳动法》保护,签订的一方也不一定要给另一方购买社保等,也没有给对方福利的义务。对一些单位故意用劳务合同混淆劳动合同的作法,只要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仍然受《劳动法》保护。

Q5:劳务合同中已明确在上班时间出现意外事故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雇员是否可以追究赔偿呢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有区别的。依据的法律也是不一样的。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劳务合同依据的是民法、合同法。

如果所说的是劳动合同,合同上的规定是违法的。劳动者是可以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的。

如果所说的是劳务合同,则要依据合同上所规定的权利义务,来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这份合同中的该条款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相违背,法律效力存在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