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临时工劳动合同(我是公司请的临时工,请问临时工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内容导航:
Q1:临时工要签订合同吗
要签署劳动合同的。尤其是在08年1月1日之后,新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其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超过两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直接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就是终身劳动合同了。
实行劳动法后,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都是劳动合同关系,已经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分,每个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与所有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Q2:企业临时工是签订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
首先先得了解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这个大家百度下就有了 ,这里不做过多的阐述,这里只讲根本性的区别,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受单位管理、受单位规章制度制约,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因此,所谓临时工,实际上就看双方之间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单位有一个装卸的活需要一两个月,这个时候找个人来谈,比如协议约定的很清楚,劳务期限是两个月,劳务费用是按天结算的,有约定具体的装卸要求,约定不受单位规章制度管理。这种情况下,这个属于劳务合同,也就是常说的临时工。
Q3:临时工是同工同酬吗,有什么法律规定
临时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因此,不可能同工同酬。但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切实规定与用人单位正式员工同工同酬。
Q4:我是公司请的临时工,请问临时工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如果是临时工,那么公司不会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可以主动咨询公司人事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Q5:请问做临时工要签劳动合同吗?怎么签?
需要签署劳动合同的。尤其是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其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
法律分析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临时工其实是很老的一个说法,其所针对的是固定工。相对于固定工,单位为了临时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员工就是临时工。由于固定工要做到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单位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通常较好;临时工是马上要走的,做不久的,所以待遇福利就相对较差。单位用工只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应该视为单位的正式员工。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所以,现在的临时工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