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一般短期兼职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兼职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一般短期兼职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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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兼职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般不签劳动合同,而是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这就是说,对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劳动合同法》对他们不再适用。退休人员接受聘用,属于特殊劳动关系,他们与单位之间应该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既然《劳动合同法》管不了,用人单位就不用再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金,不用考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解约后也不用支付违约赔偿金。

2、不定期合同并非意味着员工是永远不能解聘的,在符合法律、合同及相关规定的情况,可以解聘。

3、兼职人员的合同可以斟酌具体情况决定。

退休返聘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

兼职人员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Q2:一般短期兼职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但如果能签订书面合同最好。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一般短期兼职工作,用人单位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大致内容如下:劳务合同书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已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第六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一、本协议期满的;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张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 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 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家属意见(要求乙方之配偶或成年子女填写)

签字:与乙方关系 身份证号码

Q3:大学生兼职中法律关系的性质,它是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还是雇佣关系,还是其他什么关系啊?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肯定不是劳动关系,在实践中也是这么操作的,理论界确实存在争议。

对于如何准确认定大学生兼职人员的法律身份,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务界尚存在争议。

我比较赞同以下观点:在判断大学生的法律身份时,应以“从属关系”为核心要素,兼采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之复合标准,同时根据国内法有关劳动者主体资格关于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等方面的规定,并从方法论上兼顾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和价值取向,肯定大学生兼职人员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另外,劳动法以劳动行为而非身份行为为调整对象,因此不宜片面强调其特殊身份而将其排除在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外。 大学生至用人单位从事工作,需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遵守用人单位的作息时间、着装规范等统一规定,并因提供有偿劳动而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因此其兼职行为完全具备“从属性”的本质特征,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其他。

劳动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一般以签订劳动合同为要件

你好!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肯定不是劳动关系,在实践中也是这么操作的,理论界确实存在争议。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在现实生活中,企业一方常常以大学生毕业作为条件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对此,我国的相关法律实际上是认可的。所以,一般的说,大学生兼职在法律关系上属劳务关系。

Q4:大学生做短期兼职原则上用不用签劳动合同?

签个短期的,合同是用来维护双方利益与义务的,不要因为短期就无所谓,学会认真对待合同,本身就是社会经验之一。

有的。

法律规定,短期兼职也要签订用工合同,否则,无法保证劳动者的权益

无论长期短期还是兼职都应该签定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和保障!!所以建议你一定要签定劳动合同(因为劳务纠纷中受害者一般都是打工者)

Q5:新劳动法中,有没有规定兼职人员是否要求签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购买三金?

对的,只要跟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就有义务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