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废止?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索要未完成劳务合同期限部分的服务费吗?
内容导航:
Q1: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索要未完成劳务合同期限部分的服务费吗?
不可以的,与法无依。
你好!
你违约在先,预付的服务费还想要回来?而且谁说服务费是按年计算的,按人计算不可以么?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未完成就不可以要的
Q2:我们国家有外派劳务的法律法规吗?有对向国外派出工人的时间限制吗?
当然有啊
没有限制 只是一共可以出10次国不管多长时间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外派人数方面没有限制
没有限制的
Q3:没有商务部资质的劳务公司也可以合法从事出国劳务吗?
没有商务部资质的劳务公司从事出国劳务是非法的。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七条,经营公司在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时,应按规定向有关单位或部门、外派劳务人员以及外方雇主出示《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前,经营公司不得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
扩展资料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三)有3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五)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Q4:劳务合同法有什么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Q5:劳务合同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规定: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2113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5261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4102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1653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版民事法律所调整权,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劳务合同是自己约定工资的
看《劳动合同法》,看完便知,最多30分钟看一遍。
<<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