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比例(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比例(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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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有什么含义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约定,由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用工单位接受工作安排,而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一笔服务费的一种用工形式。派遣单位要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并且要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Q2: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又称为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的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采取劳务派遣 有两大的好处:

一是让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突破用工编制的限制。

二是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降低管理成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实际上等于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它们支付的费用当中,包括这笔开支和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1. 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 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3. 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4. 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参考资料:

劳务派遣-百度百科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也有叫做人事外包或者人才租赁等,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引进开发的新的人才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或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动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同时对员工提供人事行政、劳资福利、后勤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英文是Labor Dispatching,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

Q3:派遣是什么意思啊?

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同时,劳务派遣对促进派遣员工就业、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技能和执业能力、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解决派遣员工的后顾之忧等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起新型的劳动关系,有助于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劳动部门的就业平台和资源优势,为派遣员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为广阔的职业选择;重视派遣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升派遣员工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选择能力; 2,劳务派遣不仅保证了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而且还可以利用内部的岗位空间和岗位调整,提高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可节省用人单位招聘员工的各项费用,如场地租用费、广告费等;同时也避免用人单位自行招进不符合要求人员造成的损失和处理的麻烦; 3,实行劳务派遣可以节省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和管理成本;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要求派遣机构增减派员,有利于用人单位用人的灵活性;也可使用人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用人单位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 劳务派遣型用工,比较规范、合法,三者的权利义务比较明确;由于劳务派遣机构在“三方”关系中“一手托两家”,有利于用人单位所需人员供求选择和各方责、权、利的保障。 劳务派遣作为正规就业的必要补充形式,规模较小,但发展很快。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平衡是一个核心问题,双赢模式才会推动劳务派遣业的进一步发展。

派遣,是指劳动力输出,也可称为劳务派遣。派遣是由派遣公司作为员工的法定雇主,用工单位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的工作管理,派遣公司负责派遣员工的人事管理,即用工单位人事行政管理的大部分工作,通常包括为派遣员工办理录用退工手续、工资发放、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福利发放、档案接转、户口落实等双方约定好的工作。为用工单位实现“用人不管人,用人不养人,增效不增支”的最大人力资源管理效益

Q4: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劳务派遣用工呢?

劳务派遣用工,一般是指你和一个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他不用你工作,他让你到另外一个单位工作。你真正工作的单位通过劳务费的形式,给你的签合同单位钱,你得签合同单位根据你真正工作单位反馈的评价,给你发放工资。

有没有感觉绕了一个大弯?这就是大家的感觉。

以前的时候,我们国家只有临时工和固定工的身份区别。后来,由于一些临时性的岗位上需要人工作,于是招一批农民工来干活,干一阶段,然后活干完了,农民工也回去种地了,签订合同、缴纳保险、实行人员管理都不现实,于是就让劳务派遣不公司管了。

现在由于政府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对单位实行定岗定编定人,不少单位由于岗位和编制以及人员无法适应实际的工作,又想出了这种劳务派遣的办法,最普遍的就是辅警人员。

而且,许多大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的效率,或者财务报表好看一些,也对人员编制进行着限制。不少劳务派遣公司,都是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设立的,那些地方工资、保险要求低,大公司招人只看用工成本,不看哪里开的公司,只要能够给这些公司节省费用,符合它们要求的人,这些公司就使用。

于是,劳务派遣渐渐在全国兴盛起来。

《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都有规定,劳务派遣岗位必须符合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而且必须做到同工同酬。

临时性是要求超过不超过六个月。这样的岗位真的比较少,主要是一些农民工务工人员,用于建筑业行业。

替代性主要是单位儿临时外出学习,有事,寻找替代工作的人。这一点必须要做到同工同酬。应该也不难。



现在存在争议最大的就是辅助性岗位。法律规定,辅助性岗位不得超过单位用工总数的10%。辅助性岗位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开会商议确定。

现今很多单位用工都是打着辅助性岗位的名义,使用派遣用工。这些岗位却被安插了单位的各个部门和岗位上,也不遵循同工同酬的规定,也不考虑10%的数额限制。

很多劳动者认为得来工作不易,很少有人去计较,只要按时挣的工资就行,很少有人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投诉。

我记得有一个定律叫1:20定律。就是一个用户向你商家反映你的商品出现了问题,这就代表至少背后至少有20起出现问题的事件,只不过其他的用户没有向你反映罢了。

这是人的心理所致,也不必苛求,希望劳动监察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把劳务派遣用工的违法企业认真查处掉吧。

Q5:劳动合同上的派遣指的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务公司?派遣是什么意思?

涉及3方当事人,一是真正的用人单位,二是劳动者,三是劳动派遣单位。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发给劳动者工资,但劳动者却在真正的用人单位那里干活。派遣就是劳务输出的意思。

1、劳务派遣单位就是用人单位。2、被派遣人员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3、劳务派遣公司可以称为劳务外包公司。4、劳务派遣单位的盈利是收取用工单位的管理费。

合同主体是劳务公司,派遣的意思就是把劳务公司名下的员工派到第三方单位去工作,然后由第三方单位支付用工费用给劳务公司,再由劳务公司支付工资给员工。

除非是没学历没技术的人,否则谁会受雇于劳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