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务输出资质(我们只是办签证的,却被牵扯进了一个劳务诈骗的案件中,人都被拘留了,实在想不通这是为什么)

国际劳务输出资质(我们只是办签证的,却被牵扯进了一个劳务诈骗的案件中,人都被拘留了,实在想不通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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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出国劳务纠纷!

首先可以确定 这个应该与新加坡饭店无关 因为既然签了合同 里面就会有N多条款 比如试用期之类的事情 试用期内 可以以正当理由辞退 那么你这个朋友 完全符合这点(即使是老板故意找茬 但只要说明正当原因 且事实存在 那么就没办法)

那么就剩国内公司了 既然是从他们公司办出的 理应也有合同 首先仔细阅读一下每个条款 看看有没有类似事情的责任说明 如果有 合同上怎么说就怎么办 不行就上院 稳赢的 但是如果没写 就比较麻烦 没有合同约束之后 他们怎么说 怎么解释都行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Q2:出国劳务第二人担保法律承担问题

《担保法》第2条、第6条规定的担保只能针对债权、债务而设定,对行为本身不可以直接设定担保。最高人民法院1990年10月9日发布的《关于劳务输出合同的担保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中明文规定,派出单位与出国劳务人员及其担保人签订的保证书,是派出单位要求派出人员在出国期间遵守所在国法律和所在国公司各项行政规章,及出国纪律等方面作出的行为保证,这是派出单位对派出人员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措施;担保人为出国人员提供的担保不属于《民法》和《经济合同法》调整范畴。正是由于这一复函的存在,审判实践有关行为担保的案件,大多被认定为无效而判决驳回劳务输出公司的请求。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取消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通知》(财企(2003)278号)规定之第二条:“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企业不得再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也不得由此向外派劳务人员加收管理费及其它费用或要求外派劳务人员提供其它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

尽管如此,但你作为担保人仍有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建议你在提供担保时注明一下只对被担保人在日期间的 行为 提供担保。这样一旦出现纠纷,可以将你的风险降到最低。

担保对你工作单位的变更不会有影响。

Q3:新加坡劳务纠纷

这个有两种分析:

1、是新加坡雇主根据您的工作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当然,他们必须向人力部重新备案

2、如果只是单纯的根据您的情况分析,中介属于误导,还不能算欺骗,因为要看后果以及处理结果如何,或许中介本身还不知道情况,所以建议您先跟中介协调下,

3、回国追讨中介费需要您有足够证明,比如收费单据 合同 新加坡的雇主证明你来的是做仓库工作等等,否则比较难,另外中介是否合法也是关系到你追讨钱的关键

1.通过国内合法中介进入新加坡,如果出现问题可以受到国内劳动法保护,如果是境外问题可以通过大使馆进行交涉,最关键的是受法律保护。

2.签署合同,要与国内中介、境外中介、用人公司签署合同。

3.还是会有不规范的公司和事件,看你运气了,前面做的工作是减少奉献和保障权益,单风险要小多了,比如如果因为新加坡公司破产而要你回国,这个是合法的。

Q4:出国劳务纠纷办不成不退我6万块钱,有合同.收据.说对放骗了他.合同是我跟他签的这钱是否还退我,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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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你和中介签的合同里是否有“办不成出国,向你退款”的条款,如果没有,则中介不退你款并不违约。你没地方告去。

第二,如果你能证明对方是诈骗(指你有证据证明这家中介根本没有办理出国劳务的资格,或者没有接受外方的委托寻找国外劳务,而是捏造事实骗取钱财),你可以去公安部门报案。

第三,你报案后,如果公安部门认为这个中介构成犯罪,则会抓他。而能不能抓到他,则又是另一回事了。骗子之所以敢行骗,是他们很多事情早就计划好了。如果很容易被抓,他也就不敢行骗了。

第四,他被抓,对你并不一定是好事。因为有个“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也就是说,先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然后才是民事责任。而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会很长,这个过程中你是得不到民事赔偿的。而且最后即使判他赔你钱,可是如果他账户上没钱,你也没办法,顶多他多加几年刑期、你出出气罢了。

最后要说一句:你被骗,你本人也有责任,怎么能这么轻易地就相信所谓的“出国劳务”呢?你想过没有,如果出国这么容易,为什么还有人冒着生命危险去偷渡呢?如果出国这么容易,那不全世界都是中国人啦?如果出国这么容易,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在国内吃苦受累只挣那么点钱?接受教训吧,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好事。

Q5:我们只是办签证的,却被牵扯进了一个劳务诈骗的案件中,人都被拘留了,实在想不通这是为什么

前些天新闻报道过一件这事,类似于你这情况,你百度下签证劳务诈骗或出国劳务诈骗,出国中介诈骗

就是这样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