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属于违法分包吗?如何确认工程是否属于违法分包?

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属于违法分包吗?如何确认工程是否属于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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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电梯施工合同可否进行个人劳务分包,是否属于最高院规定违法转包或无资质个人借用有资质单位而认定无效?

1 不可以。不管是安装还是改造。2属于违法分包,行业里有发文,好久了,建委、技监局都发过。3 无效 但是根据合同法 双方意思真实表达是有效的 很纠结 一般实况处理 给点钱 抹稀泥

问下相关法律法规在哪里可以查的到谢谢!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2:工程劳务分包合法吗

合法,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分为三种,施工总承包,施工分包,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在合同范围内进行分包,但主体及地基与基础工程严禁进行施工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将劳务工作交由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无论施工总承包单位还是施工分包单位都可将所承接的施工工作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而本事件中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这不符合规定,况且还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公司。

Q3:劳务违法分包怎么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Q4:如何确认工程是否属于违法分包

你说的这种情况就是工程转包,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确认的方法很简单的,请行政部门介入,把现场的几个主要管理人员的人事管理、组织管理、社保关系、档案关系、住房公积金关系调出来,看看他们是否属于承包人的职工,同时查看现在几个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如果经查实,这些人不属于承包人的职工,就可以认定为承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责任与义务,将承包的工程全部全让给了他人,属于严重的违法转包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当承包人发生这种行为时,发包人是可以单方面申请解除合同的。

您说这种情况,应该是企业把活包给施工队了,如果只是这样的话,不算违法分包,“资质证注册均非中标单位”不能单独作为证据,因为资质证一般显示初始注册单位,人家可以说没变更过来。至于是否为转包,你要找到证明现场施工人员与另一公司劳动关系的证据。

所谓违法分包,实际上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的违法分包行为,几种形式也在上面法条中...

Q5:北京市对违法分包怎样界定?

未经发包人同意,无效

全部工程,肢解分包,无效

主体工程分包,无效

发包给不具资质的单位,无效

转包:一律无效

没看懂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