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试用期协议?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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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另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Q2: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多久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就是在入职时签订的,如果入职没有马上签订,也会在你入职一月内建立劳动关系,不管我们试用期多长。那么,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多久签订劳务合同中的试用期限是员工所在单位根据合同年限自行而定。劳动年限为1年以下(含1年)一般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年限为1-3年以下(不含3年),一般试用期为两个月至三个月;3年以上(含3年)固定期或无固定期年限,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试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您若签的是三年期合同,只要试用期没有超过六个月就是合法的。
Q3:劳务合同可否有试用期
可以。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按我国劳动合同法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是的,一般是一到三个月的试用期。
1。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2。劳务合同通常由双方协商约定,现行的法律没有具体规定。
Q4:关于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问题
1. 关 于合同中是否约定试用期不是一个强制性的规定,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否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只是对劳动合同期限当中,如果用人单位有约定试用期的话,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来对试用期做一个上限的规定,因为实践中一般试用期的工资都是比较低的,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因此对试用期长短坐了个界定,因此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的话,那么个人理解为为正式的合同工。
2. 实践中也有这种情况,但是不多,一般而言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一个劳动关系,但是劳动法及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会涉及到社保等如何缴纳的问题,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但是规定了如果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与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解答如下:
第一、一年的劳动合同两个月的试用期是合理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单位以表现不佳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是不合理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公司认为你试用期不合格,可以解除合同,但公司约定2次试用期,属于变相不给你正式期的工资,违法。
第三、如果是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单位即可辞职,正式期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不要求一定约定试用期。劳动期限从用工日开始计算。
一人可以签订两份劳务合同。
一、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定要约定试用期写入劳动合同,但是,对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的长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法没有对一个人可持有几份劳动合同进行限制,但是,对双重劳动关系做出了有条件的限制,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按照你所说的情况,用人单位应该与所述的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这样的话,单位方对劳动者建立的就是一种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在法律意义上看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如下:
在劳动争议仲裁、法院审判活动中,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常常被混淆,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也出现偏差。如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对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着重要的意义。
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共同之处是一方提供的都是劳动行为,但其本质的区别在于:提供劳动的一方是不是单位的成员,是不是以单位职工的身份参加劳动。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Q5: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
1、单位只签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是违法的,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应当自用功之日起一个月内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试用期三个月满了,用人单位除应当尽快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还应当支付后两个月的双倍工资。
3、加班工资的准确计算方法应当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加班工资:
a.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b.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4、单位收取保证金本身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投诉他不光可以退回你的保证金还将会受到劳动执法部门的处罚。
5、单位不签所签试用期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安排、不建立社会保险等已经严重违法,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不受提前三十天的限制,也不需要单位批准,可立马走人。
6、你现在需要提交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辞职)的书面通知,以单位签收获挂号信的方式送达单位,确保“通知”送达留有证据。
7、“通知”中应注明辞职的依据,并要求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资包括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并办理相关手续。
8、如果单位拒绝,你只有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公司索赔,如果还不赔,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9、通过仲裁解决,你可以要求单位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10、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1.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部分,不能单独签定试用期合同.如果你的合同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约定3年以上,则3个月的试用期是合法,否则是违法
2,试用期内,除以下情况外,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兼职,影响工作且拒不改正5.因劳动者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6.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起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另外工作.7.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
3.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经同意.周末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倍工资报酬
4-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你们单位要求你需要缴纳一万元的保证金显然是违法的
1、不可以。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存在,试用期即为合同期间。
2、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无义务签定劳动合同
3、双休日安排上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工资水平的150%支付报酬
4、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收取保证金、押金或扣留证件
1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能只约定试用期,所以企业的做法是不对的,
2不是必须要签的,如果你试用期不合格,企业当然不会要你了。所以签合同这种事,一般主动权都在用人单位,劳动者一般都处在弱势地位。
3.那要看你们单位是什么工时制了,如果是标准工时,那周六日加班要付加班费的。
4.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所以你们企业的单位是不合法的。
综上,劳动者处于 弱势地位,有时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就必须做出一些牺牲。所以,你要仔细考量事情的轻重,再做决定。
1:试用期要视劳动单位与你签定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就意味着,即使工作岗位或工种发生变化,或者劳动者离职后重新入职,都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便应当订立,并且应当是以书面形式订立。但不订立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就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即员工按约来公司上班之日 ,劳动关系就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确立不是以签署劳动合同为准,而是以实际用工为准。《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缴纳保证金不合理,周六周日上班要安排调休,否则应该给加班工资,你们劳动合同要签几个月?这样才能决定你试用期约定三个月是否合理。如果还有疑问,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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