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取得的收入是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个人取得的兼职收入是否是按“劳务报酬所得”,还是按照兼职收入合并入个人的工资所得计算缴个人所得税?

兼职取得的收入是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个人取得的兼职收入是否是按“劳务报酬所得”,还是按照兼职收入合并入个人的工资所得计算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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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个人兼职所得的收入应按照什么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兼职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除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工资,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personalincome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Q2:兼职和劳务报酬的区别?

两者的确有所区别。所谓兼职,就是指某个人除了一份正式工作之外,还有一份或多份副业收入,以增加收入。当然,兼职不能影响正式工作,有些情况下还需要得到正式工作单位的同意,否则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劳务报酬,是指提供劳务者在雇主处提供劳务并获得的收入,与劳动工资存在不同。

Q3:个人取得的兼职收入是否是按“劳务报酬所得”,还是按照兼职收入合并入个人的工资所得计算缴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取得兼职获取的收入,平时列入个人所得税法里的"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由支付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在预扣时按照每次低于20000元的20%税率分再低于4000元扣减800元,高于4000元低于20000元扣减20%;对高于20000元低于50000元的税率(严格来将是预征率)上升为30%速算扣除数2000元;对高于50000元的税率(预征率)上升为40%速算扣除数7000元分段计算代扣其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再由获取收入的此人在次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的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综合所得(涵盖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汇算清缴合并汇总从不同单位取得的收入的数据再次进行纳税申报,实行多退少补。

Q4:个人兼职收入属于劳务报酬吗

兼职收入属于误工费赔偿范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条采纳了完全赔偿原则,主张权利人有多少“固定收入”损失,义务人就应当赔偿多少。且在赔偿数额的确定上,采取递进的方式,即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解释中虽未明确受害人兼职收入是否赔偿,但民法应当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打多份工或退休后工作、兼职等,只要其收入来源合法且能够证明“固定收入”的,就应当采取完全赔偿原则。

Q5:兼职属于劳动报酬还是工资薪金所得

兼职属于劳动报酬,适用20%的税率。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

4、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