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22(如何办理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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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1、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Q2:没经营的劳务派遣自然人独资公司注销工商需要哪些手续?
注销没有经营的劳务派遣自然人独资公司,把公章和营业执照拿回去就可以注销了。
下面是办理营业执照的程序; 1 需先进行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名称审核通过后,去银行办理验资; 3 办理营业执照:凭验资相关证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工商局, (1)领取设立登记申请表、 (2)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 (3)法人代表登记表、 (4)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Q3:如何办理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的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书
2、符合批准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受理
3、材料受理,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查
4、审查后,对受理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5、符合办理条件,核发下证
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希望可以帮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我。
Q4:劳务派遣许可证续期?
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
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劳务派遣单位的延续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应当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Q5:如何办理收费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需要到单位所在地行政服务大厅经发局窗口办理。
一、办理程序:
填写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单位所在地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单位所在地经发局综合科→单位所在地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公室登记发证→通知申领单位领证
二、申领条件:
1、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收费前必须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
2、已领取《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如发生单位分立、合并、撤销、更名、迁址或变更、撤销收费项目的应自批准之日起20日内持书面申请书及有关依据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或办理注销手续;
3、收费单位发生丢失、损坏《收费许可证》等情况,应公告作废,并自发生情况之日起20日内持申请报告和公告原件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新证。
三、申领材料:
1、申领(核发):
①收费管理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件;
②法人资格证明;
③具体执行收费工作的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的有关情况;
④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2、变更、注销、补发:
①收费单位按规定填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变更表》,适用于单位名称变更、迁址、法人代表更名、许可证注销、遗失补证;适用于增加项目、提高标准、降低标准、取消项目、单位合并、撤销项目;
②收费管理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件;
③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行政许可条件
1.《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2.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终止的;
3.《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被吊销的;
4.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申请注销的;
5.依法应当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需提交的资料和证件
1.《餐饮服务许可证注销申请书》一式两份;
2.原《餐饮服务许可证》;
3.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理人办理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申请人无因违法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等情形的证明材料。(由办事窗口负责在受理时与局相关部门联系出具)。
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需要听证、检疫、检验、鉴定所需时间除外。
承诺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需要听证、检疫、检验、鉴定所需时间除外。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4.《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5.《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6.《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
7.《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的实施细则》 下载材料附件 《餐饮服务许可证注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