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劳务派遣问题?

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劳务派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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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钢结构公司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存在哪些问题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必须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内容、人员数量、劳动条件、技能等级要求、劳动安全卫生、派遣期限、劳务费用(含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劳务派遣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福利待遇费用及相关劳务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与结算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事项,并附被派遣劳动者人员名单或变化人员名单。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应在劳务派遣协议中载明。

Q2:劳务派遣问题

你看看签订的合同,里面应有详细的说明,一般是一个月前提出辞职,各单位略有不同。转正后你们会再签合同的,是否违约合同都会有具体说明。违约金也都是订好的,不是随便说的。

转正定级后工资级别会有所提升外,也是要签合同的,分为定期、不定期和长期三种。

对于劳务派遣目前还没有专门的一部法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工享有与被派遣单位相同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务派遣工同样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关于养老保险目前是归哪个统筹地区管理就在哪领,必须缴纳够最低年限15年。关于劳动争议的有关问题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必要时可提请劳动仲裁。

Q3:劳务派遣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用工比例问题 1、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2、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3、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4、用工单位在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时,应当注意用工比例问题,以免因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而出现违法用工情形。 二、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及三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 1、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该被派遣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但只能约定一次使用期。 2、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3、在劳务派遣业务中,涉及三方当事人,有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其中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是民事法律关系;因此,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具有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提供同工同酬的待遇,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但用工单位可以依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此时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四、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 因为我国行政地域广大,各地区的社保政策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在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问题上,应当注意各地的具体政策;总原则是:社会保险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所在地没有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为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法律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依法规范企业的用工管理,达到预防用工法律风险的目的;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包括依法制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依法制定人力资源工作流程,依法制定应急事件处理预案,依法进行人力资源法务培训、依法进行预防企业高管职务犯罪讲座等等,通过上述规范行为,最大限度实现预防企业法律风险的目标。

Q4:劳务派遣为什么会在中国遍地开花?其员工最后结局又是什么样呢?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可以说十分“狡猾”的一种用人方法!为什么会用到狡猾这个词汇呢?这是因为这种用工的形式很容易让应聘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有受损害的一方自然就会有获利的一方,而这获利的一方就是委托单位!

劳务派遣的秘密

所谓劳务派遣就是用人单位委托给一个用人公司作为第三方,用人公司负责跟应聘者签订劳务合同,而委托方只负责提供应聘者职位和对应聘者管理,因为有着这个第三方的加入所以在委托单位之中劳务派遣员工并不会受到正常职工的待遇,其待遇更像是试用期待遇!一旦发生意外委托单位一推六二五,可以瞬间撇清关系,因为应聘者并不是跟委托方签订的合同,所以应聘者会被推到第三方公司!解聘、处理这些都会由第三方公司处理,而第三方公司又是专业处理这些事情的,无论是合同条款还是公司法务都会对于这种意外有针对性的对策,退回到第三方的应聘者几乎都无法全身而退!

员工的结局

劳务派遣的员工事实上总体上就是两种结局,第一种就是在委托单位表现优秀从而获得晋升、转正的机会,从劳务派遣的合同一瞬间转为正式合同成为委托单位的正式员工,这样当然是最好的一种结局,但是不要盲目乐观,转正的名额都是有限的,员工的表现如果不是极端突出的话基本上是会走到第二种结局的!,第二种结局就是合同到期或自行辞职,劳务派遣的合同是有期限的3年、5年不等,但是无论是第三方还是委托单位都不会一直跟职工签下去的,原因很简单如果职工表现不好难以管理,那还不如换人!所以如果3年、5年头上职工还是无法得到转正的机会那么面临的就是解约的结局!而劳务派遣的职工大部分人不是辞职就是解约,能够转正的有但是并不多!

结语

总而言之劳务派遣对于应聘者来说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这其中既有让应聘者“曲线救国”从劳务工成为正式工的机会,同时也会有着种种的不平等“条约”在里面,虽然国家明令禁止劳务派遣和正式工有着明显的工资待遇上的差别,但是无法做到“同工同酬”的情况还是屡见不鲜的存在,所以说对于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应聘者一定要提高警觉,毕竟这里面的套路没有一个是有利于应聘者的,即便是让应聘者拿着合同看可能也看不出个因为所以,应聘者如果非要选择劳务派遣这种方式那么就要做好思想准备,你需要在面对着不平等待遇的前提下还要付出一百二十万分的努力才可能在劳务派遣之中成为正式员工!

Q5:关于劳务工派遣制的问题

1、所属三种不是一个意思。

2、劳务工是一个公司为另一个公司以劳务承包方式,承担某项工作,承包方的用工。

3、编外是计划经济时期,单位在上级批准的用工计划或定员贬值外招聘的用工。

4、派遣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到与之有劳务派遣协议的单位工作的用工。

5、你的情况不属于上述三种用工,而是属于与抄表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制用工。

6、能否成为电力公司的一员,就要看抄表公司与电力公司是什么关系,通常抄表公司是电力公司的多经企业,如果是,随着劳动合同法的不断贯彻,企业用工制度的规范,你的机会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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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编外是公司的员工,一般单位与之前短期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也不同于编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