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给工人发工资怎么做账(劳务工在厂里受了工伤劳务公司要负责吗)

劳务公司给工人发工资怎么做账(劳务工在厂里受了工伤劳务公司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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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工在厂里受了工伤劳务公司要负责吗

1. 责任肯定由劳务公司承担,但首先要确定公司是否为你缴纳了社保?如果缴纳了公司会主动为你去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http://baike.baidu.com/view/8658150.htm因为大部分赔偿是由工伤基金支付的,医疗费也全额由工伤基金支付。但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保这些钱是由公司全部承担的,所以单位会逃避责任,你就需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己去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时效期为一年!

2. 如果遇到不懂的法律问题,需要帮助你可以向所在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http://baike.baidu.com/view/15563.htm受理后你打官司不需要自己出一分钱的喔!

必须的

要的

是要负责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2:请问某工伤,因为老板不配合,伤害人做工伤认定,不给停工留薪工资,老板怕工人去劳动部门告他,现在做了

工伤者首先管好自己,收集证据去申报工伤。你的证据越多越好,那样伪证就无效了。惩罚老板和你无关,你可以投诉劳动局;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可以的,所谓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是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如果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非经特殊批准,以12个月为限,少于12个月的,以实际停工留薪期计算。本案中,职工既然于09年2月要求上班并实际也进行了正常的工作,那么完全可以认定他的伤情已经恢复,其停工留薪期按实计算。

Q3:工伤仲裁赔偿合理我不起诉公司起诉对我有什么影响·意思就是我只能应诉了·对我有很大的影响吗?

积极应诉,工伤认定书都下来了,你还有什么好怕的。

如果你做的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一样的,并且是你真是情况的反映,起诉是对你有利的,因为你还可以获得假肢费; 如果你找的不是权威的鉴定机构或者是公司一方不认可你的鉴定,公司有可能会向法院申请,要求你重新鉴定,不知道你是否有把握再次鉴定的结果与上一次一样; 公司起诉与否,都与仲裁机构没有关系,不会影响你在仲裁机构的朋友; 起诉后,公司应当按照责任比例赔矗阀避合篆骨遍摊拨揩偿你工资、护工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及假肢费、交通费等。

Q4:一个民工在工地受工伤,起诉劳务公司,但是不知道给谁干?

大款,肯定能能找到被告。请律师去吧。

起诉谁?是否有工伤认定书?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如果是这样,是不能起诉的

所以你要查清到底是谁,才能起诉

Q5:工伤劳务纠纷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有伤残赔偿金几个月工资,单位承担,医疗待遇,及工伤待遇,误工费。首先劳动局赔偿的按工伤补偿的,按照等级赔付的。企业里也要按照等级赔付的。标准是一样的,但是数量不是一样的,要参照你的12个月平均工资赔付,不足12月的按平均工资计算。企业赔付的跟劳动局赔付的是没有关系的,厂里不给的话可以申请仲裁。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慎重提醒:不要签任何形式的工伤补偿协议,尽快提起劳动仲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争取工伤补偿,这样才能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胡乱签协议被坑了都不明不白。建议,供参考。

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的本人月工资。所谓本人月工资,对你来说就是1500

你好,你受伤前工资应按1500一月给,受伤后的赔偿应是当地职工平均月工资八到十二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