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受伤赔偿协议?提供劳务受到损害的找谁赔偿?

劳务关系受伤赔偿协议?提供劳务受到损害的找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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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关系工人受伤赔偿,以及在我店铺闹事经济损失索赔

没看懂什么意思?

根据你所述,你应承担一定责任,因你是货主,以前我办过一个类似的案子,几方按比例承担了责任,法院判的,你在第一时间就将患者送去医院治疗,交了7700的医药费。尽到了责任,现在出院了,我们应好好与伤者协商。你应再报警,让警察出面,让伤者去起诉你,患者天天的放在你店的办公室里,严重影响你的正常营业。可以到时向伤者提出赔偿,如果走法律程序,在医药费等费用上我差不多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他对你造成的经济损失你可以找他赔偿。

Q2:劳动法 受伤辞退 补偿

因为单位至今为止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所以你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支付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2008.2.1到2008.12.31)。受伤如果算工伤,那么应当有工伤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但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是违法的,你有权利不接受的。若其辞退你,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附: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Q3:提供劳务受到损害的找谁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刘某为您维修旧厂房屋顶,你们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刘某作为成年人,且取得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在进行高空作业,应当能意识到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但其未按高空作业的操作规范穿戴安全防护装备,导致从高处跌落的事故,对事故的发生应承担责任。如您在刘某进行高空作业过程中,也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要根据您在刘某受伤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来判定您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Q4:劳务合同,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工伤吗

看你的年龄,具体岗位,工作内容,是否接受公司管理和考勤等判断你们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如果是劳务关系可以主张提供劳务者受伤的相应赔偿

劳务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其用工主体其实还是劳务派遣公司。在做工伤认定时,申请的用工主体仍然是劳务派遣公司,相关的责任都必须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Q5:关于劳务事故赔偿的问题。

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房东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本案的关键是确定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房东与你之间如果是以总量计算报酬,也就是事先谈好了整个工程的工程款,则构成承揽合同关系。你与某甲之间如果是以总量计算报酬,也就是事先谈好了清运整个垃圾共计多少钱,则构成承揽合同关系,某甲与某乙之间如果是以总量计算报酬,则构成承揽关系,如果是以每挑一担计酬,则构成雇佣关系,如果是义务帮忙,则构成帮工关系。

2)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关系中,定作人对承揽人的自身损害或对他人造成损害均不承担责任,雇佣关系中,雇员的损害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帮工关系中,帮工的损害由被帮人承担赔偿责任。

3)因此,本例中某乙的损失要么自行承担,要么由某甲承担,你与房东均不承担 。

这个只能你们双方协商了,劳务关系是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属于民事赔偿,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吧。救人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