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不发去劳动局有用吗
内容导航:
Q1:欠工资找劳动局有用么
要看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力度。
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现在马上写一份,书面申请辞职书。交给你们经理。不管他同意不同意叫给她不要拿回来。次月你可以走了。这样的话。在法律程序上你做到了。级算最后闹大了。你也不怕。找劳动局,或律师。你都有足够的理由可以拿回工资。
Q2: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去劳动局投诉有用吗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是有点作用的,一般情况下只要劳动局受理,就能够拿回工资。
Q3:老板不给工资,去劳动局有用吗?
只要有证据,有用的
肯定有用!有合同吗?多找几个人一起去!不行找电视台!
电视台最喜欢报道这些了
有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由劳动保障执法大队查处,对拒不改正的,将给与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以恶意欠薪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事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用
有
Q4:老板欠员工工资不给找劳动局管用吗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也可以委托律师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有用,而且劳动保护法倾向于保护弱者。
绝对管用,劳动局有专门处理这类事务的部门,里面还有值班的律师可以咨询。
如若不行还可以找劳动仲裁,最后还可上法院管用,先找劳动监察大队
Q5:老板说不给工资,找劳动局有用吗
公司不发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如果构成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说可以主张合法权益的,劳动者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有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由劳动保障执法大队查处,对拒不改正的,将给与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以恶意欠薪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事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