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不签劳动合同(工厂没有让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工厂不签劳动合同(工厂没有让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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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工厂用人没有签合同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合法 应该签订劳动合同法的

不合法。 用人单位均应与员工签订合同,而不论其单位性质是私营、国有、集体或外资等

不合法。

Q2:工厂不与职工签劳动合同和不入任何保险属于违法吗我在工厂工作了六年半了,工厂一直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1.不需要律师自己就能解决。我和你遇到同样的问题,都是自己解决的。

2.你要有证据证明你和工厂有事实的劳动关系(最好证明你入厂时间)。也可以拿你的工资卡证明。

3.你需要到当地工商局打印一份公司的注册信息,知道公司的法人代表,然后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

(1)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要求补缴各项保险金。(费用)

(3)要求仲裁开庭一切费用由对方承担

在劳动仲裁有规定必须在3个月之内给予仲裁结果。

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Q3:工厂没有让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规定,只要建立劳动关系,无论工作期限长短,都要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之规定。 

工厂雇了人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他不和你订立合同,那么,你收集好你在他那工作的证据,最后问他要双倍工资吧!!!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不懂可追问,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问题

你可以要求工厂给你们签《劳动合同》,如果不签 你可以组织同事一起要求。

Q4:请问一下我所在工厂没有要求员工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啊?急请那位知道的告诉我一下!谢谢!

    这位网友,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时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并已形成了事实上的用工关系,用人单位做法肯定不合法。

    但有种情况是,用工单位与相关劳动管理监督部门签订了集体合同,作为对现有在职用工人员的统一劳动合同,替代了与每个用工人员的单份合同。严格来说,这也不合法律规定。不知网友单位情况是否如此?

    希望网友明了。诚祝网友快乐。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法的规定: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如果不订立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订立劳动合同是对于员工的合法权益的保障

Q5:员工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离开吗?违法吗?

首先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

其次,你们业务经理是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履行义务的,出现事情由公司承担责任,一般与你们无关。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问题: 可以的、而且工资会给你的,即使签了合同,不想干了也是会给你工资的,法律上是没有错的,不会影响你。

可以离开不违法

1、如果员工以单位没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采取随时离开公司的行动,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法明文规定,员工如果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必须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2、单位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在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员工可以要求单位予以员工双倍工资报酬,这是对单位没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

可以的,你们在法律上没任何关系。

即使你签了劳动合同只要你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就不会违法!除非单位给你们培训过,才可以约定服务年限!

更何况你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会存在违约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