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职工管理办法?劳务公司派遣工?

劳务派遣职工管理办法?劳务公司派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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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是劳务派遣用工

比如你要到电信上班介电信不直接聘用你, 于是电信委托派遣公司招聘电信工作人员, 于是你应聘并与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然后派遣公司将你派遣到电信公司去上班, 工作一月电信将工资与考勤发到派遣公司, 派遣公司收到后再将工资打到开立帐户上, 由派遣公司按劳动合同为你办理各项保险, 电信按月向派遣公司额外支付派遣管理费, 你如想离职可以向派遣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当然如果电信不想用你了也可以书面退回, 最后你与派遣公司清算相关费用以及工资。 派遣就是一个缓冲,公司可以用你来工作, 但公司不用签合同,不用承担用工的风险, 在电信上班非电信正式职工不享受其待遇, 虽然工作相同甚至会脏、累些但工资不同, 你的每月收入只能是最低工资加上加班费, 派遣已经成为企业节省用工成本的大法宝! 只是辛勤工作的派遣工们永远没有高收入! 建议如果你有条件就不要去派遣公司签约! 建议如果公司确实有规模还是不用派遣好! 建议如果你用了派遣工那就请善待他们吧! 建议如果你已经是派遣工那就好好工作吧! 派遣是一种缺陷的体制人在曹营心在汉啊! 这些辅助岗位一点细小的缺失都会成灾难! 企业真正想做大的企业不该计较这点得失!

Q2:什么叫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工就是专门从事劳务派遣的公司向用人单位派出的工人。其性质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确立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这样可以解决部分单位用人不固定或季节性生产的问题。如果你有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易才集团的,他们这 方面比较专业。

呵呵,是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

Q3:劳务派遣工和职工的区别

劳务派遣工和正式职工的区别有以下4点:

一、福利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同工同酬”,但是劳动者在法律上并非用工企业人员,而是劳务派遣公司人员,所以有时并不能完整享受企业本身的福利待遇。

二、工伤申报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正式员工是用工单位来申报工伤的,劳务派遣员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申报工伤,用工单位协助工伤认定。

三、解除劳动合同

正式员工主动离职,直接在用工单位申请离职,劳务派遣员工则要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

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也就是说,不能随意地以退回为由变相降低劳务派遣工地工资待遇。同时也提醒广大用工单位,即使是劳务派遣派遣工也不是想不用就不用的。

四、工资结算周期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是由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的工资、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等,按月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代发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缴五险一金。

但是,劳务派遣关系计算工资的周期较为灵活,以日、周、月甚至季度为单位计算工资,这也导致劳务派遣员工工资不稳定,没有安全感。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特别受到外资企业、优势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的欢迎,是因为有如下的因素的催生:

1、有利于降低招聘成本。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招聘工作完全可由劳务公司来完成,或者由劳务公司来完成招聘中的大部分工作,这样可以减少很大一笔招聘开支。

2、有利于降低培训成本。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同劳务公司一起完成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而劳务公司也愿意配合此项工作,而在此项工作中用人单位用较少的人力财力就可以完成培训工作并达到工作要求。

3、有利于降低薪酬支出。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的薪酬低支出,往往用来作为一种激励制度来体现。派遣员工(又称劳务工)经过努力工作或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转为正式员工(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这也是国家政策的趋向,而在实际用工中劳务工与正式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确实存在差异。劳务工除正常工资、年终双薪及法定的福利外一般不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及奖励。

4、是合法避税的一种手段。

5、有利于规避裁员(特别是用人单位大批量裁员)的风险,一旦用人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人力资源使用数量上的裁减,如果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必然引起劳动关系的解除,这种解除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在经济补偿方面都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规定。

而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用人单位可以用提高管理费或双方约定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作为条件与劳务公司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劳务公司去承担由裁员而产生的大部分经济赔偿责任,从而达到转移风险的目的。

6、有利于规避或防范其他劳动保护方面的风险。由于劳动者的无过错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或特殊劳动关系的解除(如因为不胜任工作、非因工疾病原因等)可能导致对其他员工产生负面影响,专业劳务派遣机构(劳务公司)专业性和对劳动法律的熟悉性,可以有效地帮助用人单位摆脱上述困境,或风险在发生之前就由于有相应的防范措施而得到了化解。

7、有利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职能的变化,专业的劳动保障监督有助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的有效运用。劳务公司不论从自身的经济利益考虑还是从专业的劳动保障政策认知上都能起到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的作用。

专业的劳务公司的从业人员往往有很好的专业功底和多年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背景,是用人单位所不及的。因此从规范和健全用人单位的用人制度,尤其是劳动关系方面的人力资源工作劳务公司能起到顾问和指导的作用。

更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用人单位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力资源的开发上,放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上,从而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运用及合理配置。

8、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的用人灵活性和劳动法律保护对其制约的解缚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Q4:什么是劳务派遣工?

大公司的正式工工资很高,如果全部由公司出面招聘,过了试用期全部要转正式工,费用很大,于是出了个劳务公司,劳务公司招人,派到大公司工作,工资由劳务公司发,并且比正式工少将近一半,是同工不同酬的具体表现。如果是上市公司,则更喜欢用这个方式,因为要公布人力资源成本,如果全部是正式工,那么在人力资源成本的数目较高,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欲望。但通过劳务公司招人,发出的劳务工工资可以出在费用一栏,投资者就会认为该公司的效率高,以最少的人做最多的事。现在很多大公司都喜欢用劳务公司作为中介,可是国家新的合同法有提到这一方面,并颁布了相关条文,内容大致为:劳务公司派遣员工到工作单位工作超过半年,就必须跟工作单位签署合同,而且与正式工同工同酬。但具体的实施日期我就不太清楚了。

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工:

  假如你与甲公司签有劳务合同,你就是甲公司的劳务工;你被甲公司派到另一个乙公司参加劳务,享受乙公司的报酬。

  一是社会保险待遇。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就成为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企业都必须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到劳务公司再就业后,劳务公司必须为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为:低于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60%的,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60%的,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冬季停工期间,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是住房公积金待遇。根据国家和我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同一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同工龄的职工,企业和职工个人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企业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职工本人应发工资,缴费比例不得低于工资基数各5%的最低标准。本市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已经将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退还给了本人的,这次实现再就业后,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重新为每个再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Q5:劳务公司派遣工

派遣工不能转正式工的,除非你工作的企业招聘你,那么你和派遣公司解除合同,然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是用工企业正式员工了。